廉署控兩名董事 涉850萬美元行賄及「洗黑錢」 圖換取顧問合同
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訴船務顧問公司美年資源有限公司的一名董事,涉嫌以850萬美元(折合6630萬港元)賄賂一名金融機構時任高層人員,令其公司獲聘為一個鐵礦石船務運送項目的顧問,涉及顧問合約費用共逾4,630萬美元(折合約3.6億港元)。另一間公司一名董事則涉嫌處理部分賄款,同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清洗犯罪得益270萬美元。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被告朱凱(59歲),為美年唯一董事,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Shah Kabir Haresh(43歲),是世元有限公司(現已結業)董事兼唯一股東,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
案發時,美年是一家在香港成立的船務顧問公司。美年的唯一董事朱凱與一間鐵礦開採公司開始商討一個鐵礦石船運業務項目。該項目其後由工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承辦,並委派工銀租賃的航運金融事業部一名執行總經理為其項目經理。在該名項目經理推薦下,工銀租賃同意委聘美年的同系公司,即美年資源船務有限公司為項目的顧問。
朱凱涉嫌於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間與該名項目經理串謀,使對方從朱凱接受850萬美元,以便利美年船務獲得工銀租賃聘用為項目顧問。
Shah Kabir Haresh則涉嫌於2017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間,知道或相信該270萬美元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筆財產。
廉署調查發現,Shah Kabir Haresh與該名項目經理認識,他涉嫌以世元的銀行戶口為對方收取部分賄款。
廉署調查又發現,美年船務於2016年至2023年初從工銀租賃收取顧問費用共逾4,63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