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婦先後捲兒子求救電騙案 無業男往收款被捕 認洗黑錢等罪候判
兩名婦人於去年11月先後收到自稱為其兒子的電話,指他捲入打架或交通意外被捕,須金錢保釋。其中一名婦人的女兒與弟弟聯絡後,發現並無其事,遂報警處理。被告最後與交收金錢後,即場被捕。他今(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共2罪,還押至12月19日判刑。
兩案涉款9萬多元
被告陳皓傑(35歲,無業),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在香港與另一名身份不詳的人串謀欺騙王惠芳,即虛假地表示王惠芳的兒子被警方扣留及需要金錢,不誠實地誘使王交出港幣65,600元;另於同日在長沙灣深旺道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外,知道或相信為從可公訴罪行得益,仍處理一筆港幣30,500元的款項。被告另面對1項串謀詐騙和1項洗黑錢罪,則獲存檔法庭。
林姓事主憂兒子有事付3萬元
案情指,2022年11月9日下午,林姓女事主收到一名男子的電話稱:「阿媽出咗事」、「同女仔傾偈,打架打到電話都爛埋」、「去咗差館,要錢」。該男子向林索取3萬港元,指示林用紙包著現金,上的士後叫司機致電他提供的電話。林當時相信該男子是其兒子照做,後來被載到深水埗聖瑪加利男女英文中小學下車。約30分鐘後,林照該男子的吩咐向右行,將錢交給自稱為李先生的被告後離開。翌日林致電兒媳,才知並無打架及拘捕等事發生遂報警。
王姓事主接電話時遇長女到訪
另有一名王姓女事主亦於同日遇騙,案發時收到一名男子自稱為其孻子,稱因打架和交通意外被帶至警局,需要王拿家中所有錢來救他。王取出6.5萬元,並用粉紅布包裹。同一時間,王的長女剛來探望。王向長女透露正與兒子通話,但未提及對方的情況。王其後應男子要求獨自前往英華街,期間長女收到孻子的電話稱未有聯絡過王,長女生疑報警。
警員及時到場拘捕被告
王到達英華街後,被告向其自稱為孻子的朋友,向王索取金錢。王察覺事件有可疑,被告則稱:「快啲伸啲錢我,好趕時間,如果唔係辦唔到事。」王擔心孻子出事,最後還是將錢交給了被告。被告其後幫王截的士回家,期間警員到場截停和拘捕被告。
被告警誡下稱,案發時收到來自內地的電話,叫他到指定地點收取金錢,每次可獲2000至3000元報酬。
案件編號:DCCC 23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