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叔澳門笨豬跳猝死 事前簽生死狀 遺屬無權追究營運商?
【Bungee Jump/ 笨豬跳/ 澳門旅遊塔】一名持日本護照的56歲男子於澳門旅遊塔進行「笨豬跳」,落地後氣促,其後沒有呼吸及心跳,送醫院搶救後不治。據笨豬跳活動營運商在官方網站上的資料,參加者事前均須填寫俗稱「生死狀」的責任釋除書。簽下生死狀後,如在活動中受傷或身故,是否等同往後不可以再向營運商追討?出發前購買旅遊保險能提供多大保障?
有律師指,責任釋除書也分兩類,一種純屬免責條款,會列明因主辦單位疏忽,導致人身傷亡,主辦單位也不會負責,但他指這類條款大部份司法管轄區也不承認。另一類則是接受某些風險的同意書(consent to risk),會列明與疏忽無關的一些風險,如事主簽的是這種同意書,惟簽署時不知道自己有隱疾,而機構在儀器及做法上均無疏忽,便有機會無法進行有效追討。
有保險業界表示,生死狀只是用來免責,與保險並無關係,現時已有很多旅遊保險沒再將笨豬跳放於不保事項,「基本上保嘅」。業界人士又指,如意外涉營運商人為疏忽,事主購買的旅遊保險有機會先作賠錢,其後會再向服務營運商追討,事主也可以就相關人為疏忽控告營運商。
香港不承認列明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的「生死狀」
澳門旅遊塔的笨豬跳冒險活動,由全球連鎖冒險旅遊公司「AJ Hackett」負責營運,據其官方網站列明,參與活動前,參加者須填寫一份俗稱「生死狀」的責任釋除書。
律師蘇文傑指,這種免責文書有兩類,第一類純粹屬免責條款,會列明因主辦單位疏忽,導致人身傷亡,主辦單位也不會負責。但他指,因疏忽而導致人身傷亡的免責條款,大部份司法管轄區,包括香港也不承認。
他續指,如在笨豬跳活動,期間發生斷繩、未做好安全措施這類因疏忽導致的情況,「我幾乎可以肯定無得免責。」
簽同意書代表知悉可能存在風險
而另一類則是接受某些風險的同意書(consent to risk),會列明與疏忽無關的一些風險,「就算無疏忽都好,呢種風險都可能存在,如果同疏忽無關嘅風險,理論上法庭上會確認,只要告知咗佢風險,佢自己又同意,咁就未必需要負責。」
運商網站列明高血壓、心臟問題等有責任申報
據旅遊塔笨豬跳營運商網站列明,參加者如患有高血壓、心臟問題、糖尿病、懷孕、癲癇、曾經脫臼、義肢神經系統疾病、扭傷、氣喘或聾啞等疾病,亦有責任向工作人員申報。蘇文傑指,上述寫法似是consent to risk。
他都表明,成因是否涉及疏忽是重點,追討須基於對方有疏忽,疏忽指的不止儀器上、也包括做法上,例如客人已申報有心臟病,營運商仍讓他參與笨豬跳,便有機會涉及疏忽,「我假設咩情況底下無疏忽呢?就係儀器上無疏忽,客戶自己剔佢無心臟病,因為佢自己都唔知,咁就未必係一個有效追討,因為機構無疏忽。」
生死狀只是營運者用來免責 有保險包笨豬跳
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則指,這份生死狀只是用來免責、即免除服務營運者的責任,與保險並無關係。據她所知,現時很多旅遊保險均沒有將笨豬跳放在不保事項,「笨豬跳通常都無寫明唔保,基本上保嘅。」
一般到底笨豬跳保唔保呢,我哋睇到市面上大部份(旅遊保險)都無話唔保,會唔會話有個別保單唔保呢?都有可能。所以要睇清楚條款。
若非意外未必有賠償
不過她指出,旅遊保險只保障因意外事故、即由外來發生的事所引致的傷亡,例如一個人去滑雪跌斷腳,成因與其身體狀況無關,必然是意外,屬賠償之列。但就日籍男子在旅遊塔玩笨豬跳一事,暫時無法判斷當中有沒有意外成因,「如果無意外,完全係因為身體裡面有嘅疾病,有機會唔係賠償之列。」
業界:去澳門玩亦屬出埠 需買旅遊保險
提到近年有不少笨豬跳出意外,如斷繩令事主墮下受傷這類情況,劉佩玲表示,如涉及服務營運商的人為疏忽,事主購買的旅遊保險有機會先作賠錢,其後會再向服務營運商追討。而事主也可以就相關人為疏忽控告服務營運商。
她也重申,旅遊保險包羅萬有,不同保單各有差異,提醒市民在購買時要留意保障的範圍、賠償上限等,如市民有意在旅程中參與一些高危活動,就要特別看清楚保單能否保障相關活動。她也藉機提醒港人,即使是去澳門玩亦屬出埠,也需要購買旅遊保險。
事後現心臟病 醫療保險可賠
至於平時不少人會購買的人壽、意外、醫療保險,當受保人外遊時玩笨豬跳遇上意外,又能否獲得相關保障?劉佩玲指,就人壽保險,只要不是購買後兩年自殺,任何事故引起的死亡,受益人也會獲賠償。
意外保險則要視乎本身條款中,保障範圍有沒有涵蓋笨豬跳這類高危活動,不過,如意外涉人為疏忽亦有機會要自行向服務營運商索償。就醫療保險,她指出,如投保前不知道有相關疾病、也不曾就相關疾病看醫生,但在玩高危活動時出現心臟病,「如之前無任何事故、無醫療紀錄證明你已經有呢個病存在,咁醫療保險係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