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與子爭執揮刀斬至見骨 官稱若知子有強迫症或可免 囚4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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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嚴重抑鬱的七旬父,去年因瑣事和同住的兒子口角,期間取菜刀斬兒子的頭和雙手等,令對方多處骨折,前額和手肘的傷口更深至骨骼,而兒子事後亦被診斷患有強迫症。七旬父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法官今(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時,若兒子及早被診斷出患有強迫症,七旬父或可明白兒子的怪異行為,本案亦可能避免。經考慮後,法官最終判處七旬父監禁4年。

子撞到電視機而爭執

被告余君民,74歲。案情指,被告、妻子和兒子(案發時39歲)同住涉案屯門山景邨單位。被告和兒子關係一向欠佳,常為小事口角。於2022年4月24日早上,兒子拉開櫃門,意外撞到電視機,遭被告指責。兩人因此口角,盛怒的被告一度取凳,遭兒子奪去。兩人糾纏至廚房,被告取菜刀斬兒子的左臂,兒子則用右手擋格,最終右手和前額亦中刀。

兒子多處骨折前額裂傷深至骨骼

被告妻子報警後,兒子被送院救治,當時他多處骨折,前額和手肘的裂傷則深至骨骼。他留醫10天後出院。此外,被告被捕後承認犯案。

被告中風後變得易怒

法官判刑時透露,被告於2012年中風後,變得易怒。因兒子的怪異行為,兩人常有爭執。他在案發前聽到聲音,要他追斬兒子。根據精神科醫生事後的診斷,被告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此外,裁判官去年亦有替被告索取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被告醫院令3個月。上月索取的精神科報告,則不再建議強制入院治療。

兒子被診斷有強迫症及自閉症症狀

被告的兒子案發後被診斷有強迫症和有自閉症症狀,經治療後情況已見改善,並已減少洗手。

若知子有病或能理解其行為

法官指,被告因精神問題犯案,與其本身性格不符。若能在案發被診斷其子患有強迫症,被告或可明白兒子的怪異行為,本案或能避免。此外,就辯方指兒子已原諒被告,法官根據報告說法,兒子只是不埋怨被告,不認為是原諒。法官經考慮後判被告監禁4年。

案件編號:HCCC18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