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德昌旺角章記魚蛋攙雜水銀可能違例 食環署指令停售或作檢控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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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31日)公布,從旺角及北角兩間食肆抽取的兩個散裝魚蛋樣本,驗出金屬雜質甲基汞(methylmercury,水銀的一種形態)含量可能違反《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中心已件已指令停售有關產品,署方稱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
涉事食肆為北角德昌魚蛋粉及旺角章記香港仔魚蛋王。
樣本含百萬分之零點二甲基汞
食物安全中心表示,跟進早前相關事件時,從旺角及北角兩間食肆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該兩個樣本各含百萬分之零點二的甲基汞。經風險評估後,中心認為對魚蛋食用量高的容易受甲基汞影響人士(如孕婦),長期食用相關食品或會影響健康。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知會涉事食肆上述違規情況,並指令它們停售受影響產品。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大王馬鮫魚等汞含量可能較高
發言人表示,魚類中的汞主要為甲基汞,攝取大量的汞會影響胎兒腦部發育,對成人則會損害其視力、聽覺、肌肉協調性和記憶力;一些國際機構如世界衞生組織早已指出,進食捕獵性魚類是人類攝入汞的主要途徑,中心的總膳食研究報告亦指出,體型較大或捕獵性魚類的汞含量可能較高(例如吞拿魚、金目鯛、鯊魚、劍魚、旗魚、橘棘鯛和大王馬鮫魚等)。因此較容易受汞影響的人士,包括孕婦及計劃懷孕的婦女和幼童等,在選擇魚類時應首選體型較小的魚類,避免進食上述魚類,從而減低攝入過量金屬污染物。
根據《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賣金屬含量足以危及或損害健康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