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李小龍故居富商余彭年百億遺產爭奪案 律政司堅持認證死者遺囑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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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李小龍故居的已故地產富商余彭年,生前立下遺囑將100億港元遺產全數捐出作慈善用途,並指定其長孫彭志兵為他的遺產信託人,但余的次子等人質疑遺囑無效,余的長孫前年入稟高院要求法庭按遺囑指示,授權他處理遺產。案件今在高院內庭聆訊,5名余彭年後人表示不會再爭議遺囑的真確性,惟律政司仍要求該長孫提供證據證明遺囑真偽,案件將排期聆訊。
聆案官今將案件押後,並將安排處理遺囑案的高院法官,稍後進行指示聆訊,屆時5名余彭年後人可向法庭表達他們對此案的立場,預料指示聆訊需時30分鐘。
原告彭志兵,是余彭年長子的兒子。余彭年原名彭立珊的,2015年5月2日在深圳過身。原告聲稱擁有余彭年的遺囑,並於同年12月入稟法庭要求遺囑認正。被告包括原告叔父彭亞凡、彭亞凡的兒子彭新瀚、原告的三名姊妹彭新英、彭新杰、彭新林;此外因遺產涉及慈善,律政司司長亦列為被告。
除律政司以外,其他被告表示不會再就遺囑的真確性提出爭議。
曾持有物業包括理想酒店
余彭年1922年生於湖南,1958年偷渡來港,當過清潔工和地盤工,後來轉營地產,並在九龍塘購入多幅地皮而發跡。他在1975年以85萬元購下已故武打明星李小龍位於金巴倫道的故居,並曾想把物業捐出以興建李小龍紀念館,並建造一個集紀念館、圖書館、武術館及電影館一身的大型展覽館,惟他和政府在計劃上未能達成共識,計劃最終在2011年擱置。
余擁有的物業除李小龍的故居外,曾持有物業亦包括過往坐立在九龍塘的理想酒店。
余與妻育有兩子,余的妻子及長子早年已歿,余2015年因心臟衰竭於北大深圳醫院與世長辭,享年93歲。
案件編號:HCAP 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