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希泳離奇死亡事件 已取死亡證 劉妻今申請臨時遺產執行人獲准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尖沙咀君怡酒店老闆劉希泳被傳在內地離奇死亡,其遺孀央視主播劉芳菲今到高院申請委任一名律師擔任其夫遺產的臨時執行人。聆案官庭上披露,劉的兒子更已取劉希泳的死亡證,法庭昨天收到一間律師樓所發信件,指劉希泳在內地被看守的人謀殺,事情嚴重及複雜。遺孀對信中內容無爭議。聆案官最終批准遺孀的申請。
劉希泳於兩個月前傳出死訊,一直未經證實。劉希泳遺孀、央視女主播劉芳菲今日親自到庭,向聆訊官作單方面申請,期間高院聆案官透露,劉希泳兒子已領取劉的死亡證,並就劉希泳的死亡,另一間律師樓更於昨日去信法庭,指劉在內地被看守期間遭謀殺,而劉妻一直指控此事,故劉妻應知此事。
劉妻的律師表示,對該信件保持中立,但無爭議,並希望申請委任一名譯音林錫光律師擔任臨時遺產執行人,除了保存死者在香港財產外,因劉妻只知道死者擁有公司的股份,但對死者其餘遺產並不是完全充份瞭解,要求擴大臨時遺產執行人範圍,找尋死者生前遺產的其餘部份。
聆案官批准劉妻有關收存財產而授予遺產管理的申請,而該律師樓信件被視為相關人士單方面無爭議的申請;至於訟費一方面,聆案官認為,訟費應由最終遺產執行人從遺產中領取而支付,雖然劉妻是遺孀,現階段顯示死者劉希泳在過世時沒有留下遺囑,按照香港法例,劉妻可獲第一優先領取遺產,但可能日後找到死者遺囑的可能性,故決定暫不作訟費命令,留待日後法庭再作定奪。
案件編號:HCEA 3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