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長張翔被批不當管理大學財產 本科生校委促成立調查委員會
港大校務委員會今日(3日)將罕有加開特別會議,討論對校長張翔的投訴,包括涉及豁免招標聘用美國獵頭公司招聘副校長及醫學院院長;一筆來自內地企業的獎學金款項,一度要求轉到校長辦公室控制的賬戶;以及豁免招標以205萬元購買校長座駕。
繼張翔今日凌晨0時許發表聲明,指有關指控可能涉及違法行為,並對他構成嚴重誹謗,決定委託律師索取專業法律意見。他並對於去信校委會後一小時,即被外洩至傳媒,感到極度遺憾。
港大學委(本科生代表)戚由康今早公開回應,稱包括他在內的校委分別收到「吹哨者(whistle-blower)」提供的大學內部文件,指控校長張翔(及/或校長辦公室等)涉嫌不當管理大學財產。他認為有關文件構成表面證據,支持校委會根據港大條例成立調查委員會,查明事件真相。
戚由康今早發放新聞稿表示,日前包括他在內的校務委員分別收到「吹哨者(whistle-blower)」提供的大學內部文件,指控校長張翔教授(及/或他直接或間接所領導的校長辦公室等大學部門)涉嫌不當管理大學財產。
他遂於上周五(29日),去信校委會秘書(教務長)余嘉雯要求校委會主席王沛詩根據《校務委員指引及守則》向公眾交代校委會就有關事件的決定。
他指出,有關文件絕對構成《吹哨者程序》第4條2所定義的表面證據,並將支持校委會根據《香港大學條例》的規程和《程序》成立調查委員會,查明事件真相。
他認為,張翔作為香港最高學府首長,應為莘莘學子楷模。倘若事件屬實,如此漠視大學典章制度之舉將嚴重損害大學社群的聲譽及利益,亦可能招致大學及/或校長的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校委會作為大學最高管治機關,實在責無旁貸。
戚由康表示,校委會必須從速處理有關指控。任由有關指控散播對校長本人有失公允,拖延程序亦將進一步損害大學利益。唯有公平、公正和公開的調查,方可令事件水落石出。
他指,基於公眾利益和知情權,已再次促請主席盡早宣布有關決定,並將動議要求校委會解除保密限制,必要時亦會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