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警員涉虛報資料 詐騙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遭廉署起訴

撰文:羅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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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警員涉嫌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貸款共逾14萬元。廉署今日(26日)落案起訴該名警員欺詐。

被告涉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

47歲的警員林俊杰,被控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他已獲廉署准予保釋至星期四(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被告涉嫌分別於2021年2月及10月,向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訛稱沒有向其他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任何貸款,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儲蓄互助社,向他批出兩筆貸款共逾14萬元。

廉署接獲警方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申請上述兩筆貸款時,欠一間銀行及三間財務機構未償還貸款最少共約125萬元。如儲蓄互助社知悉兩份相關貸款申請表內的資料為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批出被告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