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指一款玩具槍套裝不安全 可致兒童眼睛受傷 已禁止出售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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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今日(22日)公布,一款不安全玩具槍套裝及其哨子配件有潛在危險,該款玩具槍可讓兒童將原裝配件以外的物品放入槍管發射,如射向兒童或其他人的眼睛或面部,可造成傷害,其哨子配件能發出超過標準上限的音量,兒童長期使用該哨子或會使聽覺受損。海關已禁止該零售商及有關的批發商繼續出售,如商戶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香港海關指,測試結果顯示一款玩具槍及其哨子配件有潛在危險。圖示該款玩具槍套裝。(政府新聞處)

海關指,早前從不同地區的零售商試購多款彈射玩具作安全測試,發現其中一款玩具槍可讓兒童將原裝配件以外的物品放入槍管發射,如射向兒童或其他人的眼睛或面部,可造成傷害。此外,該套玩具內的哨子配件能發出超過標準上限的音量,兒童長期使用該哨子或會使聽覺受損。

海關其後採取行動,搜查涉案零售商,檢獲六件同款懷疑不安全的玩具槍套裝,並同時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該零售商及有關的批發商繼續出售該款玩具套裝。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

海關已禁止該零售商及有關的批發商繼續出售,如商戶有出售,亦應立即下架。

海關提醒市民,於購買及把玩玩具槍時,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 切勿讓兒童獨自把玩玩具
- 注意標籤上顯示的合適使用年齡建議
- 注意並遵照玩具上所附載的所有指示
- 請勿將原裝配件以外的物件放入玩具槍發射
- 請勿把玩具槍對準眼睛或面部發射
- 不應讓兒童將玩具發聲部分貼近耳邊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的規定,任何人供應、製造或進口不安全的玩具或兒童產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和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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