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前經理處理招標項目 涉未申報利益 被捕解釋基於人性弱點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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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一名時任助理總經理,涉招標重建網上平台時隱瞞利益衝突,令其表姐和表姐夫婦經營的外判商獲批出合約。助理總經理遭廉署控以1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被告被捕後稱涉案外判商競投合約時,他應披露利益衝突,但基於人性弱點,而未有申報。

被指隱瞞與投標公司營運者有親屬關係

被告鄭俊傑,45歲。他被控於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在處理涉案招標工作時,沒有向香港郵政申報或披露,或向香港郵政隱瞞,因被告與泰美三名營運者之間有親屬關係故產生利益衝突,而泰美是該項目合約的潛在投標者、投標者及最終中標者。

被告鄭俊傑被指在香港郵政任總經理時,在處理招標項目時未有申報利益。(朱棨新攝)

負責掌管電子服務發展組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11年3月至2018年5 月,受僱於 EDPS Systems Limited,該公司以定期合約方式,向香港郵政電子服務發展組提供人力資源。根據有關定期合約,被告被視為政府僱員。他於2016年擔任助理總經理一職,負責掌管電子服務發展組,並於兩年後接受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在郵政網購平台任資訊科技顧問工作

於2016年中,香港郵政推出重建網上購物平台的項目,並進行招標,㨂選承辦商。被告並非該項目的評標委員會的成員,但屬督導委員會的成員,亦為項目的資訊科技顧問。

被告的表姐周靄儀和表姐夫張健恒,案發時經營泰美商業科技有限公司,專門建立網上平台及系統。

著高級經理聯絡泰美

同年8月,被告著高級經理聯絡泰美。此外,泰美和香港郵政會面後,有份開會的被告發訊息,就泰美代表會上的表現提出意見,又要求泰美向香港郵政提出該項目開支,粗略預算為200萬至300萬元。而泰美之後向香港郵政提出的初步報價,亦為該金額。

3公司投標泰美最終中標

香港郵政就項目的總預算為1200萬元,其中500萬的預算為系統開發及維護保養費用,即泰美其後負責的項目。

案情續指,共有3間公司向香港郵政遞交標書,包括泰美,泰美於2019年7月中標。

被告稱基於人性弱點未申報

廉署於2018年年中,接獲投訴。被告於同年12月被捕,並在警誡下稱,知道泰美競投合約時,應該披露涉案的利益衝突,但基於人性弱點,而未有申報。他指,沒有盡早申報是基於他的怯懦心態。

案件編號:DCCC113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