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華徑多座大宅留下文人足跡 黃永玉另一舊居倖存 未獲歷史評級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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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70多年前,一批文人受國共內戰影響,逃難至香港九華徑暫居,包括國畫大師黃永玉,惟近日其故居、三級歷史建築「曾氏祖屋」被拆卸,社會為之婉惜。
但根據長春社考證,「曾氏祖屋」旁邊的一排屋,同樣極具歷史價值,尤其毗連「曾氏祖屋」的九華徑23號屋,其實亦曾是黃永玉故居,而且他在這裏居住的時間比「曾氏祖屋」更長,惟至今仍未獲古蹟辦評級。
至於附近的其他大屋,據長春社考證亦曾居住了不少走難到港的文化人,包括香港導演嚴浩的父親嚴慶澍、作家端木蕻良、漫畫家方成等;另外,文化人楊晦亦曾居於九華徑10號大屋。長春社表示,九華徑的歷史價值不限於香港,對中國文壇亦十分重要,建議政府應積極考慮收地或換地,以保留上述建築。

九華徑村屹立於美孚逾300年,原本有13座三級歷史建築,包括九華徑村22號的「曾氏祖屋」,惟該屋近月被夷為平地,剩下一片沙泥碎石,只豎立了「政府土地」的警告牌。翻查資料,「曾氏祖屋」的業權屬於長實全權擁有的子公司。長實日前回應指,「曾氏祖屋」建築物已空置及失修多年,「狀況非常陳舊破爛,難以復修」。

除了「曾氏祖屋」被拆卸,遠東酒店亦於近月獲准在九華徑發展住宅,社會憂慮九華徑村的保育情況。

黃永玉曾居於23號屋逾一年

過往社會一直認知,22號的「曾氏祖屋」是黃永玉故居,據古物諮詢委員會的簡介,亦提到藝術家王任叔、作家樓適夷同樣曾居於該屋。不過,翻看黃永玉撰寫的《書畫人生》,其中一章提到九華徑的生活,初時確住在一座全村唯一用鋼筋水泥、兩層樓高的房子,其左邊為一口「大石板水井」,亦即是被拆的22號屋;但後來搬到隔壁有陽台的屋子,該屋原本是黃永玉為翻譯家蔣天佐及詩人陳敬容找到的住宅,惟二人不久後遷出騰空房子。

22號屋的左邊為一口「大石板水井」。(歐嘉樂攝)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表示,對比1949年的航空照片及1963年的測量圖,其實22號至29B的一排屋都幾乎沒有變化;若再以現時的測量圖及航拍照與1963年的對比,只有29A及29B後部有較大改動,但兩者均保留了金字頂,基本結構不變,即整排屋都未曾遇拆卸重建,曾留下文化人的足跡。

根據《書畫人生》,黃永玉於1948年春天到港,初時住港島,後來經介紹下才到九華徑居於22號屋。李少文指,原本居於23號屋的陳敬容等人,於1949年1月初回內地,若保守估計,黃於1949年3月入住23號屋,直至1950年9月到廣州,即於23號屋居住了逾一年,相信比22號屋更長時間。

多名文化人曾為黃永玉鄰居

除了黃永玉,22號至29B的一排屋亦曾是不少文化人的故居。黃於《書畫人生》提到,九華徑房租便宜,月租50元,而且由於為不少文人尋找房子,故自己獲稱為「保長」。其他文化人的居所,例如漫畫家陸志庠,居於黃旁邊一間的小屋,「樓上是木頭樓板,只有一尺見方的透氣窗戶」,按描述即是24號A屋。

另外,作家端木蕻良、方成、單復、雷石榆等人,又曾居於與黃永玉屋子並排的一所房子,李少文相信應即是24號屋;香港導演嚴浩的父親嚴慶澍又居於雷石榆的房子之旁,相信即是25號屋。除了同一排屋,黃永玉又曾提到,詩人臧克家居於九華徑村村口右邊第一間小石樓,相信即是86號A屋;文化人楊晦則是「九華徑最高坡上的那幢殖民形式的屋子」,10號屋的現況與之相同。

不過根據古蹟辦資料,上述房屋中,只有 10號、22號、26A號A饒公祠獲評為三級歷史建築,其他大部份都不包括古蹟辦於2009年列出的1,444幢歷史建築。

文化人珍重九華徑生活

雖然各人於九華徑居住的時間未必長,大部份只於1948年至1949年秋天暫居,但李少文指,他們於九華徑完成了不少文學作品,並對香港報業有正面影響,例如方成於《大公報》副刊連載四格漫畫「康伯」、端木蕻良又與黃永玉合作創作《狗爬徑山歌》,由端木蕻良作辭,黃永玉配以板畫。

李少文續指,在國共內戰的紛亂年代,九華徑成為「避難所」,為文人提供喘息機會,方成在離開香港約30多年後,曾憶述當時生活,形容為世外桃源,「印象還清晰地留在我記憶中,至今不忘」;其房友單復也曾撰文憶述當年生活,指早上各自工作後,下午便會與方成、端木蕻良奔向海灘。臧克家雖然只短居3年,但於多年後的作品中仍憶述當時生活,並保留當年照片,「這歷史陳述,我是今仍然珍存著」。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歐嘉樂攝)

長春社倡保留文化人故居

方成的文章曾寫到:「離開香港 30 多年了,那個小村莊恐怕早已被高樓大廈吞沒,一點也剩不下。」不過,原來一切依舊存在,李少文表示,政府應積極考慮收地或換地,一併保留上述房子,否則擔心其他房子會與22號屋般突然被拆卸。他認為,九華徑的歷史不限於香港,對中國文壇而言亦非常重要,假若日後獲保育,希望可以盡量保留原貌,讓市民感受當年走難文人的生活環境,「除了可以說好香港故事外,更可以說好國家的故事。」

發展局:提供合適誘因鼓勵業主保育

發展局回覆表示,九華徑本身共有13項獲評級的歷史建築,包括九華徑1號、4-5號、10號、14號、15號、22號、26A號、30號、32號、39號、42號、42A號及43號,全部均為三級歷史建築,並屬私人擁有。該局指,評級制度並不影響建築物的業權、使用權、管理權和發展權。

發展局續指,在尊重私有產權的前提下,政府會為擁有歷史建築的私人業主,提供合適的經濟誘因,以鼓勵他們保育其歷史建築,並因應該建築的文物價值,以及業主提出的保育方案等因素,按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提供經濟誘因。該局指,根據現行政策,如涉及的私人歷史建築屬一級歷史建築,政府會考慮透過換地進行保育,古諮會建議政府不應使用公帑直接購入私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