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衝突|3人認阻差及藏鐳射筆 另7被告案件11月再訊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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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太子站831事件,多人事隔近4年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11人的案件今(5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堂,當中1人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再多3人分別承認阻差辦公及管有鐳射筆罪,案情指他們曾嘗試拉開警員,3人需還押以索取背景報告,並押後至9月27日判刑。

餘下7人中,1人仍未答辯,需時向控方索取文件,其他6人則不認罪,排期11月6日預審,7人期間續准保釋。

3被告認阻差及管有攻擊性武器

認罪的3名被告包括:劉汝恒(28歲,髮型屋職員)、劉洪發(26歲,運輸工人)、黎卓如(女,25歲,學生),劉汝恒承認阻差辦公;劉洪發和黎卓如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管有鐳射筆。

2019年8月31日太子站內曾發生激烈警民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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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曾用彈叉及槌仔襲擊乘客

案情指,2019年8月31日多區發生衝突,晚上10時半,示威者進入旺角站大肆破壞,一共招致港鐵81萬元維修費。其後示威者登上開往太子站的列車,有人多次阻止車門關上,圖讓更多示威者上車。車長最後成功關門讓列車開出,期間有示威者在車廂內與乘客爭執。列車到達太子站後,衝突升級,有示威者用彈叉、槌仔等襲擊乘客,亦有示威者噴滅火筒。

劉汝恒曾嘗試拉開警員

港鐵隨後發出緊急疏散警告,警方其後到場,一名男子向警員16147掟膠盾,遭警員制服。劉汝恒及多名示威者上前嘗試拉開警員,亦遭制服。警方另於劉洪發和黎卓如身上,各搜出一支3B級別鐳射筆。

求情指當晚太子站情況混亂

辯方律師求情指,當晚太子站情況混亂,港鐵有史以來第一次發出緊急廣播,劉汝恒眼見有人被制服便伸手幫忙;控方亦無證據顯示當晚劉洪發和黎卓如曾使用鐳射筆,也欠缺證據指證黎卓如何時進入車站,或曾否參與當晚衝突。

辯方又指,事發距今已有4年,3名被告均因本案承受一定壓力,希望刑期獲酌情扣減。

1人無線電收發機判社服令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3名被告的判刑押後至9月27日,3人期間需還押,以待其背景報告。另一名被告林秉軒(32歲,兼職繪畫導師)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今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同案7被告案件押後訊

餘下7名被告中,顧文軒(27歲,調酒師)、葉禮豪(21歲,無業)、許肇彰(29歲)、蔡浩賢(26歲,侍應)、郭俊駒(39歲,售貨員)、楊啟源(28歲,地盤工人)和鍾日傑(31歲,文員)。他們分別被控襲警、阻差辦公、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除郭俊駒尚未答辯外,其他6人均否認控罪,押後至11月6日預審,郭亦會在當日答辯。

控罪指,顧文軒和劉汝恒分別襲擊和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6147;葉禮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33531;許肇彰企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33531、7889和10507;蔡浩賢襲擊警員7889;郭俊駒、劉洪發、黎卓如、楊啟源和鍾日傑,管有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林秉軒無牌管有無線電收發機。

案件編號:KCCC14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