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可享公務員福利存變數 律政司確認已就裁決提上訴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一名同性戀傾向的入境主任,上月成功在高等法院爭取得其同性配偶也可享有如異性伴侶一樣的公務員福利,法庭並下令有關決定於今年9月1日生效,然而這情況可能出現變數,律政司今稱他們已決定就有關裁決提出上訴。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即回應稱,對政府提上訴感到失望,並指政府作為本港最大的僱主,未能以身作則,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平等待遇,即使法院裁定制度不公,仍要提出上訴,他直言是意料之內。

同性婚姻未合法,同性伴侶始終無合法的法定地位。(資料圖片)

律政司發言人透露,司部於今(25日)已就該有關同性配偶福利的裁決提出上訴。但由於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當中,律政司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案中申請人梁鎮罡,2002年加入入境事務處,現為高級入境事務主任。他於2005年認識從事航空業的英藉男子Scott Paul Adams,二人於2014年4月在新西蘭正式註冊結婚。

申請人向稅務局提的覆核則敗訴

申請人不滿公務員事務局和稅務局拒絕讓他與伴侶結婚後,不許他更改婚姻狀況為已婚,令他與伴侶不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的福利及稅務優惠,他為此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決定,高院法官上月裁定申請人就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的司法覆核勝訴,並下令有關決定延至9月1日生效。

但就申請人要求與其同性配偶以夫婦方試評說,則被裁定敗訴。

律政司並未透露會否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法庭早前頒下的命令。

陳志全指政府應主動研究如何完善不平等的政策,而不是等法庭踢一腳才踏出一小步。(資料圖片)

陳志全指政府提上訴是意料中事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被問及政府決定就有關裁決提上訴後稱,他對此並不感到意外,但指政府作為香港最大僱主,未能以身作則,為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平等待遇,即使法庭頒下裁決,裁定政策間接構成歧視,仍要提出上訴,認為政府是「擋得就擋」,總把政策拖到最後一刻。

陳又稱,政府面對其政策存在不公,應自己引入方法去完善,如研究同性契結關係的制度,而不是靠法庭「踢」才行出一小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