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榮米線涉違地契結業 地政總署:收投訴後視察確認 食環指無牌
撰文:鄧宇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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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榮飲食早前在社交平台發文指,上月收到地政總署通知,指位於駱駝漆大廈3期內的「光榮米線」,該單位只可用作工業及貨倉用途,指令停業否則向業主釘契,該店最終決定結業。
地政總署回覆指,九龍東區地政處早前收到投訴,懷疑駱駝漆大廈3座2樓有單位經營食肆及違反地契用途限制,經實地視察後,於2023年8月1日向相關單位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8月29日限期前糾正違契用途。
食物環境衞生署亦回覆指,該處所並未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食物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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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指收到反地契用途投訴後發出警告信
光榮飲食前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在上月收到地政總署通知,觀塘駱駝漆大廈只淮用作工業及貨倉用途,要求設於第3期二樓的光榮米線停業,否則向業主釘契。光榮在社交平台表示,大廈有不少餐廳,甚至有不同餐廳剛剛開張,惟光榮米線卻在開業半年就被要求停業,形容「政府部門效率之高,應該是史上最快。」記者曾到訪駱駝漆大廈其他數間食肆,有餐廳負責人指,未曾收過相關通知。而據食環署資料,持牌食肆名單的餐廳數目,比實地視察的明顯少許多。
地政總署回覆指,九龍東區地政處早前收到投訴,懷疑駱駝漆大廈3座2樓有單位經營食肆及違反地契用途限制。地政處實地視察後,發現該單位作食肆用途,違反相關地契訂明該私人地段僅限作「工業╱貨倉」用途。署方於2023年8月1日向相關單位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業權人於8月29日限期前糾正違契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獲糾正,處方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
食物環境衞生署亦回應指,根據記錄,該處所並未領有食環署簽發的有效食物業牌照。 換言之,政府已界定光榮米線未領有工廈食肆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