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民主派議員正式提彈劾議案 指控梁振英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為

撰文:金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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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正式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議案,指控行政長官梁振英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為。

28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聯署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梁振英的議案,指控行政長官梁振英有嚴重違法及瀆職行為。(資料圖片)

28名民主派議員正式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彈劾梁振英的議案,議案的措辭是:「鑒於立法會全體議員有不少於四分一聯合動議,立法會根據基本法第73條,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組成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有關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及向立法會提出報告。」

議案附表列出梁振英涉嫌違法及瀆職行為,包括作為被調查對象與委員周浩鼎合謀或透過周浩鼎作出不恰當的介入,試圖影響專責委員會的調查方向、內容及結果,有關行為違反了他根據憲法作出的宣誓,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並違反了他作為一個有誠信和忠實地恪守《基本法》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他法律的個人憲制責任。議案又指,梁振英同時藐視立法會,罔顧基本法第47條、第60條及第64條作為行政長官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