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禁制令|鄒幸彤申抗辯被拒:感失去說話資格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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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傳播歌曲。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反對禁令,提出抗辯,但遭法庭拒絕。正她今午(22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沒想過沒有出庭的機會,認為失去說話的資格。她又指,看不到有任何義務,遵從沒有資格反對的禁令;並表明「我會繼續說該說的話,唱想唱的歌。」
鄒幸彤今年3月中因拒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罪成而被監4個半月。其帖文開首表示,決定介入這場官司時,已想過各種可能的後果,形容「入水記(獨立囚禁的水飯為)時小事」,最擔心是「對家」以各種程序問題,逼使人傾家蕩產而選擇放棄。
鄒幸彤又指,未曾想過沒有出庭的機會,認為已喪失說話及反對的資格,「不是反對無效,而是不能反對,甚至沒有在法庭上反對這個『不能反對』的決定的機會。」她又認為,看不到有任何義務,遵從沒有資格反對的禁令。
鄒幸彤︰我會繼續唱想唱的歌
鄒幸彤並認為,政府不聽取珍視《願榮光》的人士說法,批評政府一方面想顯得大方,稱容納反對的聲音,卻不讓反對者發聲,更形容「這就是荒謬的、『可愛 』的新香港」。
鄒幸彤又指,政府一方面推出限制所有人的民事禁令,卻不讓任何人參與官司。她認為,民事判決只能影響與訟方的權益,不是一個立法的捷徑,勸喻政府不要帶頭濫用司法程序,並強調「我會繼續說該說的話,唱想唱的歌。願榮光歸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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