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抑鬱漢出院翌日墮斃 陪審團裁死於自殺 建議評估表格增選項
患抑鬱症的聾啞漢於3年前入住葵涌醫院,留院約兩星期後出院,翌日墮樓身亡,死因案就其死因展開研訊。而聾啞漢的家人質疑,他入院和出院都有手語傳譯員協助,但住院期間和與醫護僅以紙筆溝通。而陪審團今(18日)經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鍾在精神紊亂下自殺,死因為從高處墮下至身體多處受傷。死者胞妹在庭外指,其胞兄當時精神紊亂,當時不適合出院,認為院方有很大責任。
陪審團建議自殺評估表增選項
經退庭商議,陪審團裁定鍾在精神紊亂下殺死自己。陪審團並建議,所有病人入院時,必須提供至少一個緊急聯絡人,以作更新之用。此外,陪審團亦建議處理表格時,如自殺風險評估表,表格中要增設評估時間,醫護必須填寫。
死者鍾志強(58歲,下稱鍾)於2020年4月21日入住葵涌醫院,5月6 日下午出院,翌日早上在住所墮樓身亡。
專家指評估時未記錄鍾喪妻及有經濟問題
就聾啞漢的家人質疑手語傳譯問題,鍾的主診醫生鄭美琪早前指,一般會安排手語傳譯員協助聾啞病人,但事發正值疫情初期,因擔心傳譯員進入病房會交叉感染,未必能頻繁安排。此外,精神科專家曾淑鈞則指,護士在鍾於入院時,就他的自殺風險評估是 7 分,屬中度。專家指該評估沒有記錄鍾的妻子已逝,且鍾亦面對經濟問題。若評估附有這兩項紀錄,相關風險或屬高度。
胞妹認為院方責任很大
死者鍾志強的胞妹鍾美玉在庭外表示,尊重和接受聆訊的結果。她指,鍾當時精神紊亂,不適合出院,最終在出院後短時間內跳樓,認為院方有很大責任。惟胞妹認為,陪審團的建議仍有不足和漏洞,包括手語傳譯方面。
醫管局發言人稱,局方知悉死因裁判法庭的裁決,並會跟進死因庭的有關建議。本局非常重視有關個案,在事發後一直與家屬保持溝通及提供所需協助和支援,並再次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而自2020年起,葵涌醫院已採取以下一系列措施,加強對有特殊溝通需要病人住院及出院時的支援,本局亦會研究把有關措施陸續推展至其他醫院,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包括建立識別有特殊溝通需要病人的機制,在病人評估表中加入傳譯服務的選項;鞏固和加強與有言語溝通困難或聽力障礙的病人使用書寫溝通方式的做法,按臨床情況將書寫通訊中的重要信息記錄於病人病歷內等,
此外,醫護人員會按個別情況,利用流動通訊設備與有言語溝通困難或聽力障礙的病人溝通,並加強主要照顧者在病人住院期間的參與,例如病人入院時安排面談、電話會議及恩恤探訪等。
局方亦會跟進死因庭提出的兩項建議,即所有病人每次入院時,必須提供最少一個緊急聯絡人作更新之用。同時,醫護人員在處理一些表格(如:自殺風險評估表)時,須填寫評估時間,方便跟進之用。
案件編號:CCDI-3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