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師涉迷姦非禮兩女案 被告傳中醫作供 證治療法須脫衣進行
健康治療師涉嫌迷姦非禮兩女案,被告今(18日)接受控方盤問。主控質疑被告不收分文為女事主按摩和醫鼻敏感,其實是想「同佢玩下、得到性滿足」,被告否認,自稱不時會義診幫人。主控又質疑案發時德國籍女事主曾服藥,軟弱無力,但她拒絕與被告性交。被告反駁女事主的表情無抗拒,認為她已經默許同意性交。
被告又傳召一名中醫作證,指被告所施用的「孫氏強刺激法」須脫去衣服進行。
被告文耀輝(44歲)庭上稱與女事主X不算相熟,但案發當晚向她提供健康諮詢、按摩、安眠藥酒和辣椒伏特加「通鼻藥」,分毫不收。主控質疑他是看中X是吸引的年青女子,贈醫施藥是想「同佢玩下、得到性方面的滿足」。
被告否認,解釋當晚不收錢只因為X走得很匆忙,他不想迫她為了付錢而留下,又自稱不時會免費為人提供諮詢服務。
被告所用迷藥非植物提取
主控質問他為何從外國訂購致幻草藥「死籐水」,卻不知道藥水內含禁藥氟硝西泮?被告稱不同部落製作的「死籐水」有不同配方,他在被控迷姦兩女後收到警方化驗報告,才首次知道有氟硝西泮存在,並推測可能是「死籐水」中混入了這種成份。
主控引述專家供詞,指氟硝西泮是一種化學物,從未聽過可以從草本植物中提取,又問被告案發後有沒有託律師調查「死籐水」。被告解釋被捕後遭還柙,不能自己找資料,律師又不熟悉草藥學,所以沒有追查下去。
被告聲稱也試過飲用「死籐水」
在盤問下,被告否認趁X半裸入睡時,上身挨近她的上身,並將臉貼近她,亦否認故意將X的手機調較到靜音,令她漏接8個電話。
談到德國籍女事主Y疑被強姦的經過,被告稱二人事前飲過「死籐水」,被告有點頭暈,但沒有不清醒和混亂,至於Y亦表現清醒。主控指影片顯示Y當時軟弱無力,但被告與她性交時,她曾經拒絕。
被告認為德籍事主默許性交
被告否認Y拒絕他,反稱得到Y的默許同意而性交。當時Y的右手不斷在被告背脊上下掃,又和他聊天,性交期間幾次把雙腿夾緊。他聲稱用手表拍下按摩和性交影片是應Y的要求,Y亦一直知道手表床邊甚麼位置。對於他在警誡會面中承認施用「迷姦水」,他解釋是在巨大的精神壓力、身體不適下,被警察脅迫才承認的。
主控質疑被告故意用手錶拍下和女事主Y性交的過程,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正在做錯誤的事,想證明Y當時是清醒的。被告反駁:「無人會做啲證據證明自己做錯事。」又說警察強迫他在錄影鏡頭下承認,他違反Y的意願性交和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偷偷拍片。
被告傳中醫證按摩需脫衣
被告傳召2個辯方證人,其中一名與被告認識近7年的註冊何姓中醫師,他形容被告是真誠和願意講心底話的人,對醫學知識非常認真,亦能帶給學生和患者穩健的治療,超越個人利益考慮。何醫師平日亦有使用「孫氏強刺激法」,解釋按摩時需要脫去衣服,才能準確按到患處。
至於另一名健康中心前助理,則指在中心工作一年來,被告只試過一次在下課後為女病人按摩,而平時他會非常小心謹慎地存放他的藥酒瓶。前助理形容被告工作認真,很注意細節,小至一張點名紙都會有所要求。而他上課講解清晰盡責,更有幽默感,印象中從未聽過他講粗口。
被告文耀輝,44歲,被控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非法性行為、非禮及強姦共4罪,指他於2014年12月12日及2015年5月31日,在九龍彌敦道寬成樓對女子X和Y施用氟硝西泮,意圖使X和Y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使任何人得以與她們進行非法性行為。文耀輝另外被控在上述日子,分別非禮X和強姦Y。
控辯雙方明日將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