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劫案疑犯警署內自殺亡 社協擬去信保安局促獨立調查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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姦劫九龍灣少女案姓林疑犯,被警方拘留期間,在秀茂坪警署羈留室內上吊自殺亡。社區組織協會質疑,警方處理被羈留人士制度上有漏洞,認為在警方完全掌控的環境下,被拘留人士有人身安全問題屬嚴重人權問題,協會將去信保安局及監警會,要求就事件獨立調查。該協會又建議,警方應參考外國經驗,如英國設有4級評估,識別拘留人士安全風險,及有精神健康專家協助有需要個案。
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表示,警方有責任去嚴謹保障被拘留人士的安全。他指,就今次事件,所有事發過程及訊息都是由警方單方面發放,至今仍有疑點未釋,如疑犯為何在短時間內產生自殺念頭,有指疑犯自殺用的電腦「LAN線」,究竟是從何來及何時取得。他認為,除了希望經死因庭聆訊後有答案,事件突顯警方在處理被拘留人士的制度上存有漏洞,涉及嚴重的人權問題,須交由獨立機構調查,協會將去信保安局及監警會提出要求。
英國就拘留者設4級風險評估
參考英國警方,設有詳細的檢查清單予前線人員查問被拘留人士,包括其精神健康記錄、自殺經驗等,檢視對方有無潛在可造成自殺傾向的因素。並就巡視被拘留人士設有4級跟進方案,視乎對象情況,包括最基本的每小時巡視一次,就藥物需要者每半小時巡視一次,就較高自殘風險對象,警方需派員與對方傾談、積極溝通,並設全天候閉錄電視監控,及請來精神健康專家臨場評估需要,至於就高危人士,警方須確保緊密觀測,遇緊急情況可即時處理。
社區組織幹事練安妮表示,香港警方在有關方面的措施較籠統,較為人所知的只是規定每小時巡視一次,而英國警方則有詳細指引,包括與有需要被拘留人士傾談,「其實香港都得。」她指,警方都有勸阻他人自殺的談判經驗,參考英國經驗,在有需要時可邀請專家到場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