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斯諾登難民家庭聲請遭拒 斯諾登拍片:港府要他們「立刻消失」

撰文:邱靖汶
出版:更新:

前美國中央情報局職員斯諾登2013年公開國家大規模跨國監聽行動,受多國追緝,落難香港期間得3個酷刑聲請家庭收留。香港入境處上周拒絕該3個家庭共7人的酷刑聲請,預料聲請人會提出上訴,期間希望加拿大政府可以加快審批難民身份,轉居當地。
斯諾登日前拍片指香港政府想他們「立刻消失」,點名指保安局長黎棟國若容許事件發生,將是「職涯的決定性時刻」,促請各界向港加政府施壓。

外界相信斯諾登仍處身俄羅斯。(片段截圖)

斯諾登指該尋求庇護的4名成人和3名兒童在原居地遭受折磨、強姦、恐嚇、勒索等,在要求香港政府保護人身安全期間處身貧窮及受到剝奪,卻感受到不公義。政府中有人不惜一切代價也要他們立即消失(Someone in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has decided they want to make these families to disappear immediately, no matter the costs.)。他點名指黎棟國若容許事件發生,即會是「職涯的決定性時刻」,他期望黎棟國盡快將家庭安置到香港或加拿大的安全的地方。

斯諾登點名要求黎棟國將家庭安置到安全地點。(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望加國本周回覆 促各界向港加施壓

3個家庭已向加拿大政府提交緊急難民申請,斯諾登稱加國政府若未能本周內回覆可能已經太遲,因為入境處已拒絕申請他們隨時會被扣留或遣反原居地。他提到為了保護生命、不涉政治,促請各方與香港及加拿大政府協助他們。

3個正尋求庇護的家庭曾收留斯諾登避過追捕。(AP)

政府:上訴期間不會被遣送離境

政府發言人日前發表聲明,指聲請人若不滿聲請遭拒絕,可在14日內上訴,由酷刑聲請上訴委員會審理。上訴委員會成員審理,其成員包括前任法官、前任裁判官,或其他具有法律專業資格的人士。若上訴後聲請仍被拒,他們可向法庭尋求司法覆核。根據法例及既定程序,上訴未有聆訊和裁決前,聲請人不會被遣送離境。入境處考慮每宗聲請時公平公正,若相信聲請人遣返回國後會受到酷刑等風險,入境處會確立聲;否則會拒絕該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