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8人|盤點懸紅名單 馬鞍山「火燒人案」40萬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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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日(3日)公布「國家安全案件通緝人士及懸紅公告」,八名人士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懸紅各100萬元緝捕八人,即金額最多共800萬元。警方傳統以來都有透過「懸紅通緝」,借助公眾力量,協助緝拿嫌疑犯,當中謀殺案懸賞金約10萬至40萬元不等;2019年馬鞍山「火燒人案」,警方亦懸紅40萬元,追緝涉及企圖謀殺案人士。
▼7月3日 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8在外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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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死寶勒巷卡拉OK縱火案 40萬懸紅緝兩疑兇
根據警務處的「懸紅通緝人士」,謀殺案通緝人士懸賞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其中一宗發生在1997年的「縱火及謀殺案」,案情指尖沙咀寶勒巷新一代卡拉OK內被嚴重燒毀,有17人因吸入濃煙而死亡,警方已拘捕5人,另有2人在逃,懸賞40萬元。
另一宗懸紅40萬元案件為發生在2016年12月18日晚上7時半的一宗襲擊案件,受害人於太子道西452號的升降機大堂內受襲翌日不治,警方以40萬懸紅通緝兩名涉案男子。
▼警方懸紅通緝名單(有疑犯資料)▼
懸紅80萬通緝葵涌警署襲警案疑犯
警方亦以「懸紅」就多宗刑事案緝兇,目前最高金額為一宗2016年的「淋潑腐蝕性液體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案」,一名傷者在上水遭淋潑腐蝕性液體,警方懸紅150萬元通緝一名男子。
就2019年反修例事件,警方懸紅40萬元通緝馬鞍山「火燒人」企圖謀殺案,以及80萬元通緝葵涌警署襲警案三名疑犯。
上述三宗案件都沒有被通緝人士資料。
「反恐報舉熱線」設有懸賞制度
警方去年6月成立「反恐報舉熱線」,並設有懸賞制度,曾有一名職業司機,協助警方拘捕兩名涉及炸彈嚇詐案件的人士,獲發放賞金。
警方指出,任何公眾人士如在懸賞通告有效期內報訊,使兇徒落網並遭受滿意檢控,可全數獲得或按比例分配賞格,而「滿意檢控」應理解為,被捕者須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裁判法院、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所處理之案件作出答辯。
▼警方懸紅通緝名單(無疑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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