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提食物防腐劑修例 准許名單增80%至58種 今日起諮詢3個月

撰文:林穎嫺
出版:更新:

食物環境衞生署擬就《食物內防腐劑規例》提出修例,包括更新「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更新准許使用的防腐劑或抗氧化劑名單,以及有關防腐劑在指明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當中准許使用名單由32種增至58中,增幅逾八成。當局宣布,今日(29日)起就建議修訂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至8月28日屆滿。

食物環境衞生署擬就《食物內防腐劑規例》提出修例。(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新一屆政府首份施政報告其中一項政策措施,是分階段審視和更新有關食物中添加劑的食物安全法例,以加強食物安全,首階段涵蓋食物中的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當局指,擬議修例使本港防腐劑和抗氧化劑在食物中的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將更多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納入規管,亦為食物業提供更多適用於各種食物類別的准許防腐劑/抗氧化劑的選擇,以及為消費者提供更大的保障。

當局續指,環境及生態局和食安中心在檢討《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內容和釐定有關建議修訂時,已參考了食品法典委員會最新的《食品添加劑通用標準》及相關商品標準,並輔以內地和其他主要食品貿易夥伴的標準。若修例獲得通過,當局將設18個月的過渡期,以讓食物業界和其他持份者有合理時間作出調整。

建議修訂包括:

1/ 更新「防腐劑」和「抗氧化劑」的定義:

.防腐劑指保護食物免受微生物而致變壞以延長食物保質期,於食物加工的任何階段中添加於或使用於食物內或食物上而通常不視為或用作食物的任何物質,但不包括食鹽田氯化納);糖;酒精或適合飲用的烈酒、異再醇、一醋精;草藥或蛇麻草浸膏;用作調味的香料或香料油;透過名為燻製的加工處理而添加於食物內的物質;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為營養素的維他命和礦物質

.抗氧化劑指保護食物免受氧化而致變壞以延長食物保質期,於食物加工的任何階段中添加於或使用於食物內或食物上而通常不視為或用作食物的任何物質,但不包括任何添加在食物中作為營養素的維他命和礦物質。

2/ 更新「准許列表」中准許防腐劑/抗氧化劑名單,現現時32種增至58種

.建議刪去現時受規管的其中三種防腐劑/抗氧化劑:碳酸銅、二苯基和甲酸

.新增25種准許使用的添加劑,並置於「准許列表」之中,當中有20種屬GMP添加劑

.加入4種目前未獲准使用的食物添加劑,包括過氧化苯甲酰、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硬脂酰檸檬酸酯和迷迭香提取物

3/ 更新/制訂准許防腐劑和抗氧化劑在指明食物的最高准許含量

政府會在6月9日和6月29日舉辦兩場諮詢會。(食安中心網頁截圖)

諮詢文件可於環境及生態局食安中心網頁下載。市民可於諮詢期間內,以電郵(Preservative_consultation@fehd.gov.hk)、傳真(2893 3547)或郵寄(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樓),就各項修訂建議提交意見。政府亦會在6月9日和6月29日舉辦兩場諮詢會,收集市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