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禁餵野鴿 議員稱罰款須具阻嚇性 倡無人機攝錄助執法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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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禁止任何人士餵飼野鴿,又提高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罰則,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引入定額罰款,金額定為5,000元。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過去不時有市民持續餵飼野鴿,被罰款也不理會,認為政府需考慮新的執法手段,否則修例亦沒有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接受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表示,社區內愈來愈多人餵飼野鴿,導致野鴿的覓食方法及居住地方改變,並影響牠們野外獨立生存的能力,引致社區野鴿數目不斷上升,造成公共衛生問題。她說,經常收到市民投訴,有人定時定刻餵飼野鴿,社區多野鴿聚集,周圍佈滿糞便;亦有人於高樓大廈的冷氣機槽及花槽位置餵飼野鴿,令更多野鴿於窗外停留,未能開窗。
部分市民無視罰款餵飼 議員認同須提高罰則
葛珮帆認為提高罰則有其必要性,但需有足夠阻嚇力,並指出曾有市民持續餵飼野鴿,被罰款也不理會,情況已持續幾年,「行出個街口又繼續餵,咁你繼續餵再罰佢都唔理你,佢當好似畀錢餵野鴿咁」。她坦言,執法工作是困難,「你係咪真係要一隊食環署嘅人跟住佢,去捕佢呢?」葛珮帆指,當局或可考慮其他執法手段,包括無人機攝影,強調可以成功執法,修例才有用。
深水埗區議員麥偉明則指,餵鴿人士以長者為主,他們主要集中在早上7時至8時的時段餵鴿,多數放下一大袋米或麵包皮則離開,及後鴿鳥則會「百鳥歸巢」聚集進食,但這個時段食環署及漁護署尚未開工,未能執法。市民餵飼冷氣機槽外的野鴿,亦會導致野鴿於大廈附近等候餵飼,遺下羽毛及糞便,甚至有野鴿會於冷氣機槽內築巢生蛋。
他又提及,過去前線執法人員強硬執法,可能會與長者發生衝突,被人非議,令執法人員承受壓力,日後如何執法亦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他指,鴿不適合於稠密空間生存,建議政府不如圈養野鴿,以控制繁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