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懷孕店員 督察稱遭「叉大動脈」才跪地 開價一億免被打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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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高級督察涉非禮懷孕三個月女店員,並圖付逾百萬元求不予追究而被控,案件今(19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被告自辯時強調未有非禮事主X,認為當時遭設局。惟他遭事主丈夫Y「叉大動脈」才會跪地,強調:「唔係做錯跪低,係俾人打到跪低」,又指因為知道對方有財政困難,才會提出付「一球」,甚至一億,好讓Y不要再施襲;被告又斥X「演技精湛」,而他「當局者迷」,案發時真的當事主為朋友,事後才發現對方經常向他提及錢。

被告李卓賢,33歲,被控一項非禮罪,及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他於2021年11月23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132號美麗華廣場一期的一間店舖內,非禮X;並向X及Y提議給他們金錢,以換取X不追究他涉非禮的案件。

被告李卓賢涉嫌在尖沙咀美麗華廣場一店內非禮一名懷孕女店員。

指警方不一定要即時拘捕犯人 指「721拉人都係事後先拉啦!」

被告續自辯,他稱曾聽其他人指Y(X丈夫)很不喜歡購買涉案貨品的客人,其政治取向更屬深黃,喜歡上街表達訴求。至於案發當日,Y捉緊被告不讓他離開,被告則認為他早前雖曾推X一下,但並不會構成非禮罪,所以叫X向Y解釋清楚事件。被告稱:「我覺得佢地有misunderstanding(誤解),甚至係一個setup(陷阱)」。被告又解釋指,警方不一定要即時拘捕犯人,謂:「721拉人都係事後先拉啦!」,自言:「自己知道自己無犯法,點解唔走得?」

被告續指,Y當時使用的暴力越來越升級,而涉案閉路電視「消失的4秒」正正是Y對被告「叉大動脈」的時間,被告因而才大喊「救命」。提及當時為何會跪下,被告則強調:「唔係做錯跪低,係俾人打到跪低」,稱這只是「Natural reaction(自然反應)」。

為令事主丈夫不再施襲 才提出付逾百萬元 甚至提出支付一億

被告又指,當時為了令Y放開他,他什麼也有說,包括讓Y打一身、支付「一球」或「兩球」、為他兒子供書教學等。被告指他當時受酒精影響,因為知道X一家有財政壓力,故希望透過「投其所好」,讓Y不要再施襲。被告補充指,他當日甚至提出過支付一億,但其實他的銀行戶口當時只有40萬。問及他事後逃跑的原因,被告反問對方:「我想問你,如果你俾人打,你走唔走?」

控方之後展開盤問,質疑被告和X的友誼未受不同的政見影響。被告聞言指X「演技精湛」,而他「當局者迷」,他事發後查看兩人過去兩年的WhatsApp紀錄,更「做晒footnotes」交給律師,才發現兩人的聊天內容大部份都關於金錢,稱:「一個人為咗錢同你扮friend有咩咁出奇」,又指:「呢個人真誠定虛偽?佢既演技可以去藝人訓練班training」。

同意事主和丈夫沒有接受他提出支付金錢解決事件 但指「騙徒既技倆唔係咁簡單」

控方另質疑,被告早前指X的目的是想「屈錢」,但當被告提出可支付金錢解決事情時,X和Y均沒有接受。被告同意,但強調:「騙徒既技倆唔係咁簡單」。

控方續指,他的妻子事發前曾WhatsApp問他是否仍在加班,被告則回答是並快將回家。控方因而質疑,被告寧願花兩小時在涉案店舖取貨,也不回家陪妻子及年幼的女兒。被告則解釋指,因為當時X不斷叫被告幫他,因為當日該店的營業額不夠,被告更反問控方:「我幫嗰朋友,你想interpret啲咩野?」

被告另補充,他當時的確有幫X買數千元的貨品。裁判官聞言稱:「咁你咪走得?」,被告則指X仍叫他不要離開。控方再追問:「咁你都可以走?」,被告解釋指X當時已落了半閘,且X稱有事要和他說,故未有離開。

案件編號:KCCC2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