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斬人】女子遭前夫持刀斬傷 目擊者:佢話見唔到小朋友

撰文:魯嘉裕 梁銘康 呂凝敏 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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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並拘捕傷人的男子。 (梁銘康攝)
女事主中刀送院搶救。 (楊婉婷攝)
灣仔區域法院發生傷人案,多部警車接報到場調查。 (梁銘康攝)

灣仔區域法院下午發生斬人案,一名姓龐33歲女子於法院電梯大堂位置,被37歲姓莊前夫用刀追斬,女子身中多刀,大批警員趕赴現場,當場制服並拘捕男子,多輛衝鋒車在場戒備。女事主被送往醫院治理,警方正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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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男女事主因發生家暴問題,正在M1家事法庭進行一宗婚姻訴訟案件,在旁聽席的外籍男子Bob目擊案發經過,他指男女事主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並育有一名小朋友,男事主指希望能見到自己小孩,但法官下達法庭命令,禁止男事主見小孩,男事主繼續申訴,指女事主一直將小孩收起,不讓他接觸。男事主其後步出法庭,在記者室門口前突然情緒激動,在左腰間拔出一把10吋長的刀,插向女事主,女事主身中多刀倒地,由到庭旁聽的男友陪同,女傷者其後送院急救,男事主亦即時被保安制服,大批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並當場拘捕男事主,女事主的男友亦被帶走協助調查。

Bob指自己當時非常害怕,「and i need to go back, i am scared, i am sorry」,又指若法官沒有下達禁止男事主見小孩的命令,或不會發生傷人事件。

當時在法院旁聽的外籍男子目擊整個傷人過程,感到害怕。 (梁銘康攝)
探員到灣仔法院調查。 (梁銘康攝)
女事主男友亦被帶走協助調查。 (梁銘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