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發展區|兩年一次檢討 6土地仍未落實長遠用途面積約4個維園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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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土地政策多年為外界詬病,多次被揭發有土地「曬太陽」多年仍未納入規劃動工。規劃署最新檢討全港103幅「綜合發展區」(CDA)用地,僅建議繼續檢視兩年前提出要檢討用途的10幅土地,其中6幅用地仍未有長遠規劃,納入北環線、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屯門東發展研究等,涉及的土地面積近76公頃,相等於3.9個維園。
值得注意的是,當中閑置年期最長的地皮,為屯門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是臨海「靚地」,規劃署兩年前已建議該處作住宅發展,惟兩年過去仍未開始改劃用途的研究,近期亦被納入作簡約公屋選址,而啟德亦有三幅CDA用地將興建簡約公屋,同樣在改劃為綜合發展區後,已閑置逾十年。

屯門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用地已閑置28年,當局暫未有長遠規劃,將會用作發展簡約公屋。(Google Map截圖)

規劃署每隔兩年檢討已劃作CDA三年或以上的土地,該署最新的文件顯示,已檢視了103幅CDA用地,當中53幅位於新界、50幅位於市區。當局只建議,繼續跟隨兩年前報告提出的建議,包括檢視其中10幅用地,未再提出是否要檢討餘下CDA的用途是否需要更改。

上述10幅「繼續檢視」的CDA用地,大部份未有新的長遠規劃,分別是土瓜灣十三街、小欖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元朗牛潭尾潭尾軍營以南、元朗牛潭尾竹上園以東、元朗錦田朗廈,以及元朗石湖圍前軍營。

當中佔地達9公頃的屯門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已閑置28年。規劃署前年的報告提到,此幅達半個維園大的「熟地」面積大,相信可帶來一定數量的住宅單位供應,惟兩年過去,當局今年第一季才就住宅發展的可行性研究進行招標,換言之連是否可以發展住宅的研究仍未開始。

樂安排土地最快8年後才知最後命運

值得注意是,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亦已納入簡約公屋項目,預料約5,000個單位最快2026年才全數落成,加上5年營運期,即該地最快2031年後才能釋出地皮作其他用途。

另外,在繼續重新檢視的CDA地皮中,面積最大的是元朗牛潭尾潭尾軍營以南用地,面積達19.68公頃,相等於一個維園,該地連同「牛潭尾竹上園以東」及錦田朗廈的用地,均鄰近擬建的港鐵北環線。

當局預料,擬建北環線將可提升該區的發展潛力,故會在「牛潭尾地區的土地用途檢討」可行性研究結果,以及北環線最終設計出爐後,再檢討三幅用地的土地用途,三幅土地的面積合共達40.58公頃。換言之,上述三幅土地未來用途如何仍是未知數。

檢視兩年仍未有定案的土地,例如土瓜灣十三街及石湖圍前軍營,前者仍未知會否落實大規模重建計劃,後者則繼續閒置。

▼新世界「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

朗天路一帶土地則有進展,其中兩幅鄰近屏山的用地,土拓署正進行可行性研究,預料研究報告可於今年內完成。當局會因應研究結果,審視改劃用地以作公營房屋發展。

而在永寧村以南的土地,部份地段為新世界發展去年申請提交作「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項目之一,行會已批出有關申請,預料可提供約4,020個公營房屋和1,600個私人住宅單位。規劃署文件指,餘下的土地仍未納入發展計劃,當局會考慮周邊土地用途和基建情況,進一步檢視其土地用途。

▼簡約公屋 啟德世運道選址▼

土拓署亦有就元朗丹桂村一帶進行公營房屋發展可行性研究,預料研究報告亦會在今年完成,當局將視乎結果審視丹桂村一帶的發展密度,換言之,可作公營房屋或土地共享計劃發展的CDA土地超過20公頃,比維園面積更大。

至於其餘93幅未提及要重新檢視用途的CDA用地,規劃署建議維持其中72幅土地的CDA用途。值得注意是,其中三幅位於啟德世運道的用地,最長閑置期長達15年。當局指,啟德發展仍在推展階段,應保留CDA用途,以達到規劃原意。不過,相關地皮近日已被房屋局納入簡約公屋計劃,涉及的10,700個單位,最快2026年底才全數落成。這些位啟德核心地帶的黃金地段,最快2031年才有望「開工」回歸CDA用途。

另外,荃灣馬頭壩道、比鄰爵悅庭的用地,規劃署在兩年前的報告建議改劃用途,最新報告指,鄰近的土地已改劃為商業用途,該地原本亦打算作商業發展,以作為鄰近工業區和住宅區的緩衝。

▼1月30日 簡約公屋示範單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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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資料圖片)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CDA的原意是要長遠發展,惟現時卻有多幅土地「曬太陽」多年仍未有發展,當中不乏市區「靚地」,包括啟德三幅CDA用地。他批評政府未有主導發展,令土地長期閑置,成為「隱藏土儲」,外界亦會對政府在處理土地發展上有拖延發展的印象。

他認為,當中最離譜的個案為屯門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用地,因為現址為官地,政府在主導發展上理應更容易,而若當局按照兩年前的建議,加快落實作住宅發展,將可在未來10年提供一定數量住宅單位,惟當局卻未有將該地納入潛在發展計劃,更在擬進行可行性研究的同時,將之納入簡約公屋發展,做法是「本末倒置」,不符成本效益,有違CDA作長遠發展的原意。

他又提到,當局每兩年檢視CDA用地的發展,惟「好多個兩年都冇乜進展」,直指當局不斷精簡土地發展程序,卻「龜速」發展多幅「靚地」,做法是自相矛盾,促請當局考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返成塊用地綜合規劃」,而非單靠現有私人發展或土地共享計。他強調加快發展現有的CDA用地,發展速度將可較明日大嶼填海和北部都會區更快、更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