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自由指數稍升至140位仍低過盧旺達 港府:傳媒蓬勃依然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公布今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在180個國家或地區中,香港排名由去年史上新低的148位,微升8名至第140位,但整體評分仍屬不合格,只有44.86分,排名較新加坡、盧旺達、喀麥隆及哈薩克等後面。至於中國則再跌4位至第179位,評分有22.97分,高於「包尾」的北韓。
政府發言人指,相關組織發表有關指數時所作出的指控完全沒有事實根據,政府亦須指出「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傳媒可行使監督政府工作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甚或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無國界記者組織(RSF)評估180個國家或地區新聞自由指數,並為該些國家或地區評分、排名,且按評分劃分五個等級,香港去年排名由中游的第80名「直插谷底」至歷史新低第148名。根據今年最新排名,香港今年「谷底反彈」,排名稍稍回升至140名,上升8位,整體評分仍不合格,只有44.86分,被歸類為第四級、「狀況艱難」等級,排名較「勁敵」新加坡(#129)低,更較盧旺達(#131)、喀麥隆(#138)及哈薩克(#134)之後。
RSF評價指出,自2020年北京通過「目的為壓制獨立聲音(aimed at silencing independent voices)的《港區國安法》後,香港曾經的新聞堡壘(once a bastion of press)遭到前所未有的阻礙,又提到2021年「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被「強制停運」(forcefully shut down),並導致860名員工失業,其後有超過5間其他獨立媒體因風險憂慮而選擇關閉。
評價更特別提到香港電台狀況,稱港台過去以毫不畏懼的調查(fearless investigations)聞名,但現時在政府管理下,會毫不猶疑內容審查。RSF又指出,目前大多數大型媒體機構由「親北京派」擁有,在該些媒體工作的記者普遍受公眾負評;相反一些獨立或民主派媒體記者受到公眾高度評價。RSF更稱,2021年警方在展開的連串拘捕行動中,有十多名記者因《國安法》被拘留。
挪威連續七年排名第一
挪威連續第七年排名第一,至於中國則由去年175位再跌4位至179位,得分22.97分,被列入「狀況嚴峻」國家,其排名僅較北韓高。
整體而言,歐洲國家新聞自由指數仍然領先,其中北歐國家挪威連續第七年排名第一,愛爾蘭則上升4位排名第二,丹麥排第三。亞洲國家則普遍屬「狀況嚴峻」或「狀況艱難」,排名較高有台灣(#35)、韓國(#47)及日本(#68)等。
港府反駁指控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政府發言人指,相關組織發表有關指數時所作出的指控完全沒有事實根據,重申《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國安法》第四條亦有相關訂明。政府更稱,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等自由是可以為保障國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 ,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發言人又說,政府亦須指出「香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目前在新聞發布系統註冊的本地、內地和海外傳媒機構共有210家,傳媒可行使監督政府工作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甚或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商經局則回應指,有關組織對港台的論述不實和完全沒有根據。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及公共廣播機構,一直恪守《香港電台約章》,話,港台亦有責任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及其在香港實施情況的認識,和提供節目加深市民對社會和國家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