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收回1200個互委會辦事處50個改住宅 餘下予關愛隊、回收點
撰文:陶嘉心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要求全港所有公共屋邨的互助委員會須於1月1日之前解散,房委會指已回1200個互委會辦事處,當50個可改建為住宅單位,即出租公屋用途,而餘下單位會分別租予關愛隊、都市固體廢物設施房、回收便利點等。
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非住宅物業使用情況。其中,房委會已收回1200個互委會辦事處,當中大部份面積介乎100多呎至200多呎,並已確定日後的數項用途。
其中,200個互委會辦事處位於大廈保安閘範圍內,政府會優先考慮改建為住宅用途,即出租公屋,暫時已確定當中有50個單位可改建住宅,面積介乎160多呎至400多呎,餘下的單位連同其他位於大廈保安閘範圍外的合適單位,將預留供屋邨內部使用,以支援屋邨的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房委會將預留部分收回的互委會辦事處,租予「關愛隊」用作地區辦事處。只要獲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支持的「關愛隊」,將符合資格申請以兩年期暫准證形式(與「關愛隊」的服務協議期一致)及以優惠租金,租用可供使用的互委會辦事處。
政府又指,由於今年底前會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預計各公共屋邨將需要額外空間處理可回收物料,以及作其他所需的行政安排,故每條屋邨都會預留一些收回的互委會辦事處作都市固體廢物設施房之用。而由於環保署正構建社區新的回收網絡,支援公眾實踐減廢回收,房委會亦會把合適的互委會辦事處租予環保署委聘的非牟利團體,用作設立「回收便利點」,但須視乎技術可行性及地區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