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感戴耀廷如滋事份子 趙家賢認怨恨遂稱對方「大學者」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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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被告審訊繼續,認罪的被告趙家賢今(19日)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接受辯方盤問。他形容,自己與戴耀廷的關係「好複雜」,因對方的倡議令其工作量大增,同意法官指他對戴有「滋事份子」的感覺。辯方問及趙,會否把今日景況遷怒於戴,趙稱:「我冇一個怪責嘅情況。」但在法官追問下,承認他回想初選衍生的問題時會怨恨戴,才會稱他做「大哲學家」、「大學者」等。

趙家賢今接受何桂藍代表大律師Trevor Beel盤問,問及與戴耀廷的關係,趙直言:「好複雜」,絕對不會以「親密朋友」形容雙方關係,又指戴在2012至2016年間提出的不少倡議,儘管本意是好的,但在執行方面需要整個民主派協助推動,導致他的工作量增加,「令到我當時嘅工作好困擾」。法官李運騰便問:「即是你認為他是一個滋事份子(troublemaker)?」趙稱:「有呢個感覺。」當法官陳慶偉追問,他這種感覺是現時回顧得出,抑或是他當時已經有這種感覺?趙指當時已有這種感覺,但現在回顧來看,「事實上好多由佢倡議推動出來嘅嘢,咁大家有目共睹。」法官陳仲衡打斷道,以趙的說法,戴提出倡議並非要製造麻煩,趙澄清:「我冇話佢係搞事,只係令我工作方面,好多困難製造咗出來。」

趙家賢(右上)作供時對戴耀廷(左)怨恨,對區諾軒(右下)則絕對沒有不滿。(資料圖片)

趙家賢承認對戴耀廷怨恨 強調作供只希望協助法庭更加理解案情

趙同意,他在退出初選工作之後,的確對戴有不滿。被問到趙有否把自己今時今日的困境遷怒於戴?趙稱:「我冇一個怪責嘅情況」,強調在法庭作供只是希望協助法庭更加理解案情。李運騰質疑,如果沒有2020年初選,趙便不會面對今日景況,趙回答指事情已經發生,他需爲自己當時的錯誤判斷等承擔責任,又指他個人亦有情緒,例如他早前作供談及撤回暴動定性的訴求時,腦海閃過他曾在太古城因協調糾紛、保護市民被咬掉耳朵,故回想初選之後出現的問題,「我對於戴耀廷嘅感覺係有嘅。」李運騰最後追問,趙對戴有所怨恨(resentment),才會稱他做「大哲學家」、「大學者」等?趙同意。至於與區諾軒的關係,趙重申與區在工作上保持良好交流,無甚私交,但對他絕對沒有不滿。

此外,趙指戴會提出不少想法或者計劃去「so-called 推動民主」,包括佔中,做法比較進取,故在2020年前,社會上已出現不少戴的支持者。而戴約於2017年,戴有意建立對抗政府的陣營,當時已就2019年區議會提出許多想法,不過他最後募集到的「風雲戰士」人數不多。趙認為,2019年區議會納入更多較「進取」的民主派人士,戴有相當大程度的影響,但重申本土派、政治素人當中亦有溫和務實者。

陳慶偉要求趙釐清他對「本土派」及「本土抗爭派」的定義,趙遂解釋,「本土派」認為主張特區政策應該著重特區境內的事。陳慶偉追問:「即是他們主張政策應要本地居民制定,而非『北方的人』?」趙同意,補充指本土派一般沒有港獨主張;而「本土抗爭派」這種思維始於初選,他們認為傳統民主派過去30年「冇乜民主進寸」,亦覺得政府政策不重視香港,故會反對政府政策。趙同意,個別人士可以同時採納兩種政治思維。至於「進步派」相比傳統民主派較不溫和保守,但也不會像本土抗爭派一樣「擺明係對抗」,而區正是「進步派」人士。

否認辯方所指 民主動力於2020年2月已答應承辦初選

談及民主動力在初選中的角色,趙重申當時廣義上市民希望民主陣營不要再「鬼打鬼」,各方協調後決定以初選解決分歧,此後民主動力出席協調會議,純粹是就有舉辦2017年立法會補選的初選分享經驗,雖然他本人經常在協調會議中遲到早退或者只派助理出席,但他出席會議只是看看有否意見可以提供。律師質疑,其實當各方於2020年2月召開協調會議時,民主動力已經答應承辦初選,趙稱組織5月才確認承辦只是編造出來。趙反問:「辯方大狀係咪想係我個腦度,植入一啲唔屬於我嘅認知?」隨即惹來庭上眾人譁然。

律師又問及,若果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如何致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趙表示,當民意授權力量大增,民主陣營在許多政策討論上便會有更多力量,爭取推動某些倡議政策,運用其影響力令政府回應訴求,但個別人士具體地如何實行,相信他們進入立法會後,會「有自主性」去處理。律師亦指出,如要與政府談判,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否決財政預算案,「沒有其他更有效的機制」。趙不同意。

趙早前承認,他並不同意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律師便問,趙曾否就此向戴溝通。趙指,他的確曾向戴提出此事,但戴回應稱若有分歧,可以留待與會者在協調會議上討論,所以他只是讓其他人商討,自己則沒有特別參與。

指戴耀廷就捐款予民研一事 「不斷追住我催住我」

有關民主動力曾就初選開支眾籌逾340萬元,趙指戴當時提議將80萬至100萬元捐予香港民意研究所(民研)發民間投票系統,因他預計進入立法會後,傳統民主派對於要就財政預算案投下反對票會有所顧慮,故希望透過投票系統得到公眾支持。趙不想與戴有牽連,但因為對方「不斷追住我催住我,我覺得好煩擾、好想迴避」,所以決定將其中40萬無條件捐給民研,這筆錢不足以讓民研開發新項目,惟又可避免戴會指「民主動力食曬啲錢,或者成日追住我做啲唔想做嘅項目。」

另外,針對民主動力於6月9日發布的Facebook帖文,曾使用「#光復議會」及「 #對抗暴政」標籤,不過趙早前就指這並非民主動力的立場,辯方質疑民主動力其他職員必然知道這一點,為何仍然使用兩字眼。此時李運騰打斷問,趙一直將民主動力形容爲一個「平台」。是否真的有所謂政治立場?趙解釋,民主動力並非一個政黨組織,自成立以來都是負責協調民主派內部分歧、協調大型活動等,沒有特別立場,但留意到助手黎敬暉等職員草擬民主動力工作報告、會議記綠等官方文件時,在用字方面會迎合民主派、進步派甚至本土派的聲音,故相信當時職員在撰寫帖文時,迎合了當時的社會氣氛 。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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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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