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校董會改革|方案人數減半並外人佔多 校長任命需三分二支持
中文大學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校董會規模,校董會今日(17日)召開特別會議,審閱專責小組向校董會提交報告,並認同報告,內容包括將現時54名校董會成員,縮減一半至25至34人,並反轉過來,校外校董將佔大多數,並將通過校長任命的贊成率,由過半提高,須獲66%(三分二)至75%支持才可任命。
專責小組主席陳德霖表示,過往多年曾出現過不同改組方案,人數都不同,但經討論後認為,「唔可能有一個數字係必定最好,但重要嘅原則係依家50幾人嘅校董會,開會係好難有效率。」中大校董會由不同成員組成,陳德霖表示,預計校內人士會減少得較多,校外校董人士會較校內多。
另外,現時有三名校為立法會議員,陳表示,由於校董會人數需大幅減少,各界別難免減人,故認同議員董事可精簡至兩人。
專責小組報告的主要結果如下:
1.專責小組認為應盡早落實精簡校董會規模,重組後校董會成員的合理目標人數為25至34人。
2.就校內及校外成員比例而言,專責小組認為介乎1:1.64 至1:2.13之間是良好管治的合理組合,與其他大部分教資會資助院校相符。
3.為體現中大向公眾問責的原則,專責小組認為校監應繼續委任部分中大校董會成員及校董會的主要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司庫,與其他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標準做法一致。
4.專責小組認為,校長和常務副校長的任命適宜由校董會三分之二至75%成員多數通過。
5.專責小組建議考慮目前立法會議員在校董會的三席數目,是否有精簡空間。
6.專責小組充分肯定和重視中大校友的支持,但為達致精簡校董會的規模,專責小組同意2016年重組校董會方案中的建議,由校友評議會選出一名代表作為校董會成員,以及由校董會委任的四名成員中,至少有一名為中大校友。
7.專責小組亦認同由本科生及研究生各選出一位代表的建議。
8.專責小組充分肯定和珍視中大獨有的書院制,然而,為了精簡校董會規模,應考慮使用其他確保書院與校董會之間有良好溝通的方法,例如邀請書院院長列席會議,而非以正式成員身分出席校董會會議。
建基2016年建議 校董人數減至介乎25至34人
早於2016年,中大就改革校董會成立了工作小組,建議將校董會規模縮。中大去年再成立「檢討大學校董會規模及成員組織專責小組」,小組今日向校董會呈交報告,結論是2016年的重組方案仍然合適,經過詳細討論後,校董會亦贊同該報告的內容。
專責小組認為,應盡早精簡校董會規模,校董會成員在重組後,其合理目標人數為25至34人,當中校內及校外成員的比例,應介乎1:1.64至1:2.13之間。小組指,此比例與其他大部份教資會資助院校相符。不過小組亦認同,應由本科生及研究生各選出一位代表。 另外,小組認為校長和常務副校長的任命,適宜由校董會三分之二至四分之三(66%至75%)成員通過,相關數字與八大其他院校相符。
建議立法會議員校董人數三變二
陳德霖表示,縮減校董會規模後,部份界別的校董成員無可避免要減人數,當中校內校董減幅會較校外為多,例如校內職員及學生,因為校董會是中大的管治機構,需有適當制衡。他又稱表示,過往多年曾出現過不同改組方案,人數都不同,但小組討論後認為。
唔可能有一個數字係必定最好,但重要嘅原則係依家50幾人嘅校董會,開會係好難有效率。
另外,小組亦建議縮減立法會議員校董人數,認同由三人減至兩人。對於是否為了減少政治干預,校董會主席查逸超否認,他解釋,中大受公帑資助,亦需向立法會申請撥款發展基建,如有議員任董事,可充當橋樑,正如部份院校原本並無規定議員任校董,但亦會主動邀請議員,「唔好用陰謀論睇呢件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