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修例規牙科畢業生實習一年 業界表關注 牙管會力撐新措施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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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衞局早前就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建議諮詢業界持份者,當中包括強制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在公營或指定機構完成一年實習,然後才能夠正式註冊成為牙醫。另當局同時要求本地培訓的非專科牙醫,亦要在公營或指定機構服務一定年期,暫建議兩年。

建議受到牙醫學會及牙科醫學生反對,認為有關建議會令牙科學生感到忐忑不安,不過,牙醫管理委員會今日(13日)發聲明表示歡迎政府建議,認為實習計劃可為牙科畢業生提供充足的實際工作場所的臨床經驗,並擴闊和加深畢業生的臨床接觸面,以提升牙科畢業生的臨床工作能力。牙管會又指,已就有關修訂的運作、法律問題和可執行等方面提交意見。

醫衞局早前就修訂《牙醫註冊條例》建議諮詢業界持份者,當中包括強制本地牙科畢業生須在公營或指定機構完成一年實習,才能夠正式註冊。(資料圖片)

醫衞局擬修訂《牙醫註冊條例》要求本地牙醫畢業生,需要在衞生署、醫管局或其他由醫衞局長指定機構實習一年,完成後方可註冊為牙醫。至於本地培訓的非專科牙醫,亦建議需在指定機構服務一定年期,局方建議年期可先考慮設為兩年。

相關建議惹來牙醫學會及牙科醫學生反對,但牙管會靜默多日後,今日發稿表示歡迎建議,認為實習計劃可為牙科畢業生提供充足的實際工作場所、臨床經驗,並擴闊和加深畢業生的臨床接觸面,以提升牙科畢業生的臨床工作能力,並為他們日後獨立執業作更好的準備。

另外,就設立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途徑引入海外牙醫,牙管會亦指,支持擬議的各項新註冊類別,認為有關建議可為非本地培訓牙醫開闢更多途徑服務社區。牙管會亦同意擬議的新註冊類別應受牙管會的監察及紀律規管,以確保所有註冊牙醫均具備合適的才能、道德和專業水平。

牙管會主席李健民表示,歡迎任何有助保障病人權益和維護公眾對牙科專業信心的措施,認為醫衞局諮詢文件內所載的各項新措施,採納了牙管會 2019年提交建議的大部分意見,特別是強化牙管會和其初步調查小組的組成、設立健康事務小組、引入強制性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及其他技術性修訂,料今次立法修訂建議是對香港牙醫專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