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醫生涉港鐵內下體3震女乘客臀 非禮罪成押後判 震蛋被充公
男醫生涉在港鐵車廂內三度以下體挨近一名少女下身,有便衣警見狀上前截停,並發現男醫生下體貼了兩個震蛋。他否認非禮受審,並辯稱因不舉而需用震蛋作治療,被捕後卻遭警員嘲諷,更在「打、嚇、氹」情況下作出了招認。案件今(4日)於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指被告聲稱曾被警員恥笑不舉,但同意警員當時無從得知他不舉,亦無法解釋其身上貼著震蛋如何招來旁人嘲笑,認為他的證供不盡不實,拒信他指受到警員嘲笑而作出招認,且當時車廂並非「人貼人」,被告卻選擇靠近事主,肯定他是蓄意將下體貼向事主「攞快感」,裁定他非禮罪成。
裁判官指,閱畢辯方求情信後,明白被告背景良好,希望考慮所有情況後才作判刑,遂押後案件至5月5日判刑,下令充公震蛋等證物。被告續准擔保,期間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李永熙(29歲,醫生)被控於2022年4月15日,在深水埗站前往太子站的港鐵列車內,非禮女子X。
事主乘車覺臀部震動
控方案情指,事主X當日搭港鐵期間,三度感到臀部震動,她轉身向後瞄時,見到一名身穿藍色風衣的男子,但看不到他的樣貌。便衣出勤警員麥江峰事前已在車站月台見到被告四處張望,視線望向女性下半身,故有跟隨被告上車,並目睹被告非禮X的情況,遂上前截停。
被告下體兩邊貼著震蛋
搜身期間,麥看到被告沒穿內褲,褲鏈亦無拉上,陰莖外露,左右兩邊均用膠紙黏著震蛋,兩側褲袋內各有一個控制器連接。他的藍色外套下方有一處「濕咗」,其睪丸位置有一個灰色膠兜。被告警誡下稱:「我因為工作壓力大,所以先放個震盪器係自己下體,同埋頂個女仔屁股攞快感。」
稱受查時曾被要求攞出下體
辯方反對上述招認呈堂,被告稱他因為不舉而用震蛋治療,當日警員掀起他的風衣,語帶嘲諷向同袍說:「嘩!你哋睇下,咁㗎喎。」被告又稱,警在拍照紀錄時,曾要求他「攞出少少個下體」,他當時受盡屈辱,只想儘快離開警署聯絡家人,並說:「留多一秒都接受唔到,人都癲。」最終在不自願情況下作出招認。
官認為警員實話實說
裁判官首先處理被告口頭招認爭議,她指警員實話實説,如稱他起初替被告快速搜身時,只看到震蛋,尚未注意到其陰莖下藏膠兜、沒穿內褲等。辯方質疑警員在警務室內扣查被告約25分鐘才前往警署,期間曾嘲諷報告,但裁判官認為,這不代表警員見到震蛋必然會恥笑被告。
被告說法似淡化當時情況
相反,被告就其口頭招認作供時,聲稱當日突被便衣警員捉住手,並遭單方面施暴鎖手扣。惟裁判官認為,若有便衣警員走近,被告有角力掙扎相當合理,故警員需上手扣控制,但被告說法似乎是在淡化當時情況。另被告稱曾遭警員恥笑,惟同意警員不知其不舉,對於他身上貼有震蛋何以招人取笑也沒有合理證據支持,單以此令警員聯想到他不舉並不合理。裁判官裁定被告自願錄口供,接納有關招認。
事主X形容當刻感受直接無誇大
至於其他證供,裁判官指X如實說出事發經過,對當刻感受的形容直接,沒有迴避誇大,如她承認當時正在玩手機等。
雖然辯方質疑,X稱3度感到臀部有震感,首次發生之時,列車尚未到達深水埗站,即代表列車到站後再發生餘下兩次事件,但在深水埗站上車的警員,卻指目睹被告3度靠近X。不過裁判官認為,X的感受與警員肉眼觀察可能有別,各人對「一下」的定義或有不同,不認同這就能證明兩者證供有重大分歧。
臀部乃敏感位置不會讓人隨便接觸
裁判官又指,就算列車開出時會有擺動,被告跟隨X向前走動,形容這並非迫不得已,排除他意外觸碰一說。再者,臀部乃敏感位置,不會讓人隨便接觸,被告蓄意以震動方式接觸X臀部,為時數秒至十幾秒,明顯構成猥褻意圖。
被告曾自願參與抗疫工作
辯方求情指,被告2017年從醫學院畢業,翌年成為公立醫院醫生,並在疫情嚴峻期間,自願參與抗疫工作。雖然他現已離任公立醫院一職,但候審期間仍到私人診所當兼職,希望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聞言稱,明白被告背景如此良好,欲考慮所有因素才作判刑,批准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
案件編號:WKCC123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