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忌女友對愛犬更好 勞工督察用凳重擊兼腳踏犬隻 被判囚3周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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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勞工處勞工督察疑因妒忌女友對待兩隻愛犬,較他更好,因此多番襲擊牠們,包括以凳重擊其中一犬的頭,以及腳踏犬隻的臉。他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今(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長時間犯案,案中亦有使用武器,考慮罪行和案件的嚴重性,遂決定判被告監禁3星期。
被告羅家健,30歲,被控於2022年7月21日至8月8日期間,在香港仔鴨脷洲大街某單位殘酷一隻金毛尋回犬和一隻混種狗,引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的痛楚。
裁判官斥被告違反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
裁判官今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每次犯案時間短,但歷時多天,而且使用武器。裁判官續指,被告當時的女友信賴他,才把兩犬交由他照顧,被告的行為違反當時女友對他的信任,最終決定判他監禁3星期。
案情指,被告和女友於去年拍拖,間中到對方的鴨脷洲單位過夜。被告亦獲女友給予鎖匙,以便協照顧其兩隻寵物犬「嘟嘟」和「妹妹」。惟「妹妹」於同年8月向被告吠叫,女友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日曾踢「嘟嘟」的頭和以紙巾扔牠。
女友繼而發現被告於控罪時間,7次傷害兩犬隻,包括以凳重擊頭部3次、故意踢和踏臉等。她因此決定與他分手,對方則承認妒忌女友「對啲狗好過對佢好」,才以身試法。此外,女友帶其中一隻犬隻到動物醫院診治,發現牠軟組織受損,引致頸痛。
案件編號:ESCC5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