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藥|深水埗診所人龍散 涉事醫生稱不識排隊人:睇咗病先開藥
衞生署及警方昨日(22日)突擊搜查深水埗元洲街一間診所,更懷疑有人獲取須醫生處方減肥藥後轉售。今早(23日)診所外,原先每日也有的人龍消失,涉事診所醫生電話回覆查詢稱不認識排隊人士,亦未聽過有人轉售藥物,指有關方面昨日的搜查是「例行巡查」,又稱不方便透露基於什麼準則處方有關減肥藥:「要睇咗病人先知。」
深水埗元洲街一間診所過往每日有數十人排隊等看醫生,據稱懷疑有人從醫生手中獲取減肥藥Panbesy,以作轉售用途。衞生署及警方昨日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有關診所,調查仍在繼續,暫時未有人被捕。
記者今到涉事診所外視察,昔日排隊「睇醫生」人龍不再,診所內亦只有零星兩三名病人求醫。記者致電診所醫生查詢,該名醫生稱「完全唔知」外面排隊人龍,亦稱不認識該些排隊人士,但承認該款減肥藥是處方藥,診所有存備,但未聽過有人轉售牟利。至於昨日衞生署及警方調查,他稱:「只係check吓啲嘢有冇問題,係例行巡查。」
問及基於何準則會處方該款減肥藥,該名醫生指不方便透露,但稱:「要睇咗病人先知。」衞生署昨提醒市民,切勿將醫生處方藥物轉交或轉售予他人,否則即屬違法,病人在診症後獲得的處方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服用。
衞生署稱,Panbesy含有「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是用於短期治療中度至嚴重肥胖的藥物。「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的副作用包括失眠,顫抖、心跳過速、性功能障礙及心肌梗塞,亦曾有報道指服用「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會引致突然死亡。
該署強調,「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或Panbesy)是危險藥物,不應長期服用,病人從醫生獲取有關藥物後,必須嚴格遵從醫生指引服用,不應轉售(包括無償供應)有關藥物予他人。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屬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