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護士|擬修例免試可註冊 兩工會有保留 倡由護管局把關審核
撰文:呂穎姍
出版:更新:
政府擬修例引入海外護士,增設「特別註冊/登記(護士)途徑」,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在指定機構做滿一定年期即有牌照,無須考試。香港護士總工會及香港政府華員會護士分會今(14日)發聲明指,對於豁免所有考試有保留,並表明反對由僱主機構確認海外護士是否有資格在香港正式註冊/登記的建議,倡有關審核應交由香港護士管理局進行。
政府擬修例引入海外護士,增設「特別註冊/登記(護士)途徑」,海外護士不論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只要在衞生署、醫管局,及醫衞局局長藉「先訂立、後審議」的附屬法例指明的其他機構執業,而又全職受僱一定年期,並獲僱主機構確認表現,便有資格在香港正式註冊,毋須參加執業考試。
香港護士總工會及香港政府華員會護士分會今發聲明指,同意政府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來港執業的建議,惟為保障病人的基本權益,要求政府務必確保非本地培訓的護士持有認可的護理專業培訓和資歷以及相關的護理工作經驗。
倡護士管理局設定日常評核海外護士
聲明又指,對於豁免所有考試有保留,並表明反對由僱主機構確認海外護士是否有資格在香港正式註冊/登記的建議,倡有關審核應交由香港護士管理局進行,並由該局設定日常評核此類護士工作表現的主要標準和指引。
兩工會籲挽留本地護士
兩工會亦要求,政府能及早清楚訂定「有限度註冊/登記」、「特別註冊/登記」和「暫時註冊/登記」等制度的定義及詳情,並預留足夠時間廣泛諮詢業界,而政府應採取一切其他辦法去挽留本地護士減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