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平權組織促性傾向歧視立法 明光社對裁決感莫名其妙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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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成功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政府決定,其在新西蘭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享有已婚公務員配偶的福利。本地支持同志平權團體歡迎法院裁判,更希望政府可就性傾向歧視條例展開立法工作。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就對法院裁決感到「莫名其妙」,認為不應將其他地區對婚姻的定義「移植」至本港。

陳志全認為梁鎮罡非常勇敢,是本地平權運動的歷史人物。(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陳志全籲政府跟進同性婚姻「不能坐視不理」

一向關注同志平權的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表示,今次「梁Sir」在官司中「贏咗一半」,認為他非常勇敢,是本港同志平權的「歷史人物」。他期望政府盡快就法院判決作出跟進,讓公務員同性伴侶可享有配偶福利。

陳志全又指,過往一直要求政府跟進同性婚姻議題,但一直未獲正面回應,「要法院迫你才行一步」,亦令本地同性戀人士要到外地註冊才可獲承認,非常荒謬。他認為同性婚姻在社會上討論可能引發不少爭議,但政府亦不能對議題坐視不理,促請政府正式作出相關諮詢,「不論支持反對都要先討論」。

香港同志遊行籌委楊煒煒指,雖然尚未仔細研究判詞,但對裁決表示歡迎,期望政府作出適當跟進。不過,她指同性戀者在職場上不只面對福利上的歧視,在就業、升遷等範疇亦往往受到不公平對待。她促請政府盡快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受到平等對待。至於性小眾平權聯盟發言人曹文傑就稱,全球不同地區法例逐漸接受同性伴侶的地位,認為讓同性侶可享有和異性伴侶的待遇,可以增加員工歸屬感。

支持平權團體對法院裁決表示歡迎,促請政府繼續跟進性傾向歧視立法工作。(資料圖片)

明光社:移植外地婚姻定義值得商榷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對判決感到「莫名其妙」,認為今次的官司並非「歧視問題」,反而涉及本港法例對婚姻的定義的爭議,認為要再細閱法院判詞後才決定跟進行動。他解釋指,現時本港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將外地對婚姻的定義「移植」至本港的做法值得商榷,「如市民普遍接納同性婚姻,應在社會正式討論,再作修例」。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本港是國際都會,如法院已經作出相關審判,政府亦應尊重,平等對待公務員同性伴侶。他續指,現時部分條例並無正式列明同性伴侶的地位,未來可能需要修例。至於公務員相關情況是否普遍,他就指過往公務員團隊內同性戀者可能「收收埋埋」,一般不會公開伴侶身分,難以評估未來對公務員團隊的影響。

公務員事務局:會研究判詞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會聯同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再作出適當的跟進。 稅務局則表示尊重高等法院的判決, 並會仔細研究判詞。平等機會委員會則表示,政府須全面檢視現有的法律框架及政策措施,以確保性小眾的平等權利得到保障。惟現時不少其他國家或司法管轄區卻已引進相關法例的保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認為現時本港的法律欠缺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的條文,有必要與國際接軌,以維持香港的競爭力,吸引和挽留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