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的我|無提名片段播? 金像獎指正構思內容暫未有定案

撰文:何瑞芬 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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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拍攝爭議的電影《給十九歲的我》,獲提名競逐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在內三項大獎,不過版權持有人英華女學校已表明退出「最佳電影」遴選,昨日(7日)再發聲明,拒絕提供《給》作第二輪評審放映。

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不評論一旦無人領獎和無提名片段播放,指「頒獎典禮節目內容仍在構思中,未有定案」。

▼《給十九歲的我》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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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十九歲的我》在今屆金像獎獲提名競逐「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剪接」。根據金像獎以往慣例,大會在頒獎前均會播放候選作品的提名片段,而「最佳影片」一獎一般是頒予製片公司,並由監製上台領獎。

不過,《給》片捲入連串風波後,英華女校早前聲明會退出「最佳電影」遴選,校方不會以版權持有人身份參與任何遴選。該校昨再發聲明,稱金像獎早前要求校方提供《給》片,讓主辦單位在第二輪遴選向評審放映,惟校方與相關持份者未能達成共識,故未能向金像獎提供影片。

▼2月6日 英華女學校《給十九歲的我》風波後首個上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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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或影響金像獎頒獎程序,尤其《給》片早前獲得常被視作「金像獎風向儀」的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頒「最佳電影」。假如最終《給》奪得本屆金像獎「最佳影片」,會否面臨無人上台局面?頒獎前的提名片段如何處理?

就獲獎安排等方面,金像獎協會表示,不會回應假設性問題,並補充得獎結果是在頒獎禮當日由核數師直接送往會場,在頒獎典禮上即時公布,同時頒發獎項,不可能事先知悉。至於是否無提名片段可播映,大會則指「頒獎典禮節目內容仍在構思中,未有定案。」

《給》片另亦有入圍「最佳導演」及「最佳剪輯」兩獎項,大會透露,並無接獲上述兩獎項的候選人表達任何意願,包括退選等。

▼2月5日 《給十九歲的我》暫停公映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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