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鬼王」涉誤導營銷案5月審 被告稱會如《毒舌大狀》般掂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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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鬼王」的男網紅,涉在於Youtube開設頻道自稱鑽研「觀女術」、「馭女術」,開班教授結識女性技巧。惟該名男網紅疑向兩名學員收取約會課程的費用後,再要學員支付「換裝費」,否則不可再繼續上課,涉款逾54萬元。男網紅去年被海關拘捕,被控兩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7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未有律師代表的男網紅否認控罪,並透露已「做晒功課」,審訊時不會聘用律師,親身盤問證人,並稱到時同控方決一死戰。他在庭外向記者表示,會如電影《毒舌大狀》:「到時我就親身做鬼王大狀,掂呀!」

裁判官把案件排期至5月8日開審,預計需時兩天。裁判官准被告以1萬元保䆁,期間不可離港和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被告周柏賢未有律師代表,但他稱已做晒功課,並稱會如電影《毒舌大狀》般掂。(朱棨新攝)

控罪指要事主付10萬買飾物衣服

被告周柏賢,33歲,報稱導師。首項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1月26日,向姓鄭事主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鄭需向被告的約會課程,提供3.82萬元後,額外再向被告繳付10萬元購買飾物及衣服,否則鄭不容許再繼續上該約會課程。

另一事主需付33萬買包括歐米茄錶

第二項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2月15日,向姓陳事主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即陳需向被告的約會課程,提供7.6萬元後,額外再向被告繳付33萬元購買飾物及衣服,當中包括1款由被告認可的歐米茄手錶,否則陳不容許再繼續上該約會課程。

被告周柏賢在庭外稱,會如電影《毒舌大狀》:「到時我就親身做鬼王大狀,掂呀!」(《毒舌大狀》劇照)

案件今提堂時,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否認控罪,控方表示審訊時將有6名證人,以及兩份警誡供詞。

被告無律師代表但稱做晒功課

被告在庭上稱已「做晒功課」,審訊時亦沒有律師代表,會親身盤問證人。主任裁判官徐綺薇便問:「做晒功課?乜嘢意思?」又指案件涉及警誡供詞,問被告是否爭議供詞的自願性等,被告即回應:「無!從來無招認過!」

官提醒被告要持認真態度

被告之後又說:「做足晒功課,非常之有信心。」但隨即問若審訊時傳召辯方證人,有什麼手續。控方透露首兩名證人為本案事主,被告說:「到時同控方決一死戰。」徐官提醒被告需要持認真態度,被告便強調:「非常認真。」

被告離開法庭時,主動向記者表示審訊時「剝落海關棚牙」,又稱他有強烈證據,形容海關拘捕他為邀功,又說:「點之擺出個大頭佛。」

案件編號:ESCC502/2023

海關早前作拘捕的情況。(林朗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