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協會辦疫後首個遊行 蒙面法惹口罩爭議 總幹事指不自設紅線
香港在經歷2019年反修例事件、政府頒下《禁蒙面法》,後日(5日)即將有首個在解除限聚令和口罩令後的遊行,由婦女團體藉三八婦女節發聲,主辦的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其總幹事胡美蓮今早(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與警方商討遊行安排至批出不反對通知書期間,都沒談及《禁蒙面法》,她會向警方要求釐清遊行期間能否佩戴口罩,但強調「唔自己列紅線,呢個係我哋權利」。
不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質疑,既然社會已安全到毋須配戴口罩,如果合法遊行演變成非法行為,在場參與者戴上口罩,在《禁蒙面法》下會招惹嫌疑,也不構成辯解理由,惟相信如果遊行無跡象顯示會演變為非法行為,警方未必嚴厲執法。
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的「三八婦女節發聲遊行」於3月5日早上11時在灣仔修頓球場外集合,再遊行至金鐘政府總部,遊行是為不同處境的婦女發聲,以及向當局遞交請願信。該會總幹事胡美蓮今早(3日)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稱,是昨日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其實遊行申請早在2月1日提出,與警方開了幾次會,中間曾有不確定情況,會議有就遊行路線、細節安排、糾察人數來商討,無談及其他內容,形容「拖好耐」,協會試行了路線,待警方在行政上是否批准,但時間上令她們在準備遊行及邀請人參與造成困難。
不反對通知書要求遊行限於行人路
她稱,疫情以來都有就勞工議題發聲,過往參與人數少,大概三、四十人就毋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今次則預計有100人參加才向警方申請,警方認為遊行人數少,只批准遊行路線在行人路及行人天橋上。
她指出,過去與警方的會議從未談及《禁蒙面法》,不反對通知書上亦沒有包含這一點,既然有傳媒關注此事,她會要求警方釐清,但不會等待對方有清晰回覆才安排,「因為星期日就係(遊行)」。
她強調,「我哋唔自己列紅線,呢個(戴口罩與否)係我哋權利」,並稱醫生都建議市民選擇戴或不戴,市民可運用自己應有權利去行動和參與遊行。
遊行應聚焦在婦權而非《禁蒙面法》
她指今次遊行是建基於合法之上,現時市民外出都可選擇戴不戴口罩,也希望遊行隊伍上的參與人士屆時都可選擇戴或不戴口罩。
她認為,今次應聚焦在婦女勞工權益上而非《禁蒙面法》,因為時間點是設於婦女節將至、預算案發表過、港人又捱過疫情,然而社會上貧富差距擴大,婦女處境更惡劣,希望對遊行的焦點在於包括婦女的照顧者、婦女和青年工作「零散化」去提出改善,趁這次機會發聲並完成遊行。
湯家驊接受同一節目訪問時稱,當口罩令與透過緊急法頒下的《禁蒙面法》同時存在的話,表面上、在法律上是有矛盾,「因為法律堅持你要戴口罩,但緊急法話你唔可以戴口罩,所以表面上係有一個矛盾」,但現時口罩令取消,則在在法律上無矛盾。
湯家驊:政府專家都認為社會安全到可不戴口罩
他續稱,在緊急條例下戴口罩的合理辯解是有醫療的需要,但現在並無醫療需要,「因為政府、專家都認為,而家社會係安全到可以唔戴口罩,除非你話你『中招』,唔想傳染畀其他人,就可能成為合理辯解。」他警告,普通市民戴口罩時,出現在可能有非法行為現場的話,「我覺得你會招惹檢控嫌疑,與人無尤。」
湯又指,條例的精神是防止有人透過戴口罩去犯法,估計警方看情況執法,如有機會出現非法行為或變非法集會,警方就會嚴厲執法,促市民不可以埋怨警方。
認同條文需要清晰以所適從
至於《禁蒙面法》應否取消或檢討,湯家驊認為,檢討時應聚焦於當合法集會變為非法集會,有人作違法行為時警方才執行,如寫清楚少少就會好一點,即是說一般合法示威遊行活動,警方不執法。如有清晰指引,或條文修訂,會令市民有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