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有被捕者無被起訴 仍遭拒申請回鄉證 張欣宇促陸港協調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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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時鼓勵市民到大灣區發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更曾指,會與商界合作,協助涉反修例示威被捕或入獄的青年,北上到大灣區工作。適逢中港迎來全面通關,卻有曾被捕的青少年指,即使未曾被控告,但仍遭拒申請回鄉證,無法到內地。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表示,近日收到約30宗相關個案求助,他們曾渉2019年社會運動曾被捕,全部都被拒申請回鄉證。其中有人趕回內地探家人最後一面;有人因工作需要而到內地,否則面臨解僱。他又說,有一名十多歲的少年,曾身處示威現場時未有攜帶身份證,一度被帶回警署,其後家長到警署為他出示身份證已獲釋,惟近日亦未能成功申請回鄉證。張欣宇認為:「無理由因為曾經被拘捕過,就唔畀再返內地,呢個我覺得係講唔通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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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去年曾不止一次提到,重視在囚青年的更生安排,並指當局與商界合作,安排有意北上的青年,在出獄後到大灣區工作。

張欣宇:收到約30宗個案無法北上

言猶在耳,卻有市民被拒諸門外,甚至無法申請回鄉證。張欣宇指,接到大約30宗個案無法北上的個案,全部都曾於反修例示威被捕,當中20宗已轉交保安局跟進。他續指,個案涉及不同年齡層,最年輕只有十多歲,較年長的亦有40多歲,當中部份人只是曾經被捕,但從未被起訴;有人被起訴後但脫罪;亦有人罪成並已完成服刑。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有個案曾無帶身份證被帶回警署

張欣宇表示,求助者都面對不同困難,當中有人趕回內地見家人最後一面;有人因無法北上工作面臨被解僱。他指,其中一宗個案,涉及一名十多歲的少年,當時他正身處示威現場,警員截查他及同行的一群人。當時其他人都能出示身份證,即時獲放行;然而少年仍未有攜帶身份證外出的習慣,結果被帶回警署。其父母到警署出示少年的身份證後便獲釋,一直未被起訴。張欣宇指,相關情況甚至未必算是拘捕,卻都未能申請回鄉證。

在眾多求助個案當中,張欣宇指暫時只有一宗可獲重發回鄉證,同樣涉及一名青年。他指,當時青年身處示威現場,同行有人袋內有鐳射筆,結果各人一同被捕。不過,該青年並未被起訴;而攜帶鐳射筆的人士,亦最終脫罪。該青年之前同樣被拒申請回鄉證,張之後將其個案轉介予保安局處理,近幾天終獲重發回鄉證,但暫時未起行到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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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欣宇表示,各人理應有權出入自己國家,「無理由因為曾經被拘捕過,就唔畀再返內地,呢個我覺得係講唔通嘅」。他又指,現時大方向是協助年輕人解決問題,「返唔到內地正正係佢哋所面對嘅問題。」

未知為何內地知悉各人被捕

上述個案有不少人未被起訴,為何仍會被拒回內地,內地當局又如何知悉他們曾被捕?張欣宇坦言未探究相關問題,未知道兩地相關部門是否有溝通。

保安局回覆表示,如收到任何關於申請回鄉證的查詢或求助,會轉交相關部門或機構跟進,目前收到約20個查詢或求助。局方又指,香港警方並沒有將任何被捕人士的資料,交給內地的執法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