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區諾軒稱曾指戴耀廷想法太瘋狂 爆新東協調會變激烈辯論
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之審訊繼續,區諾軒今午(15日)講述九龍西及新界東的協調會議,提到不同泛民陣營的人,對「支持否決財政預算案」這議題有明顯分歧,出席九西會議的張崑陽表明支持。其中在一次新東會議前,社民連的黃浩銘曾致電叫區不要在會上應承,其後鄒家成曾爭議使用字眼,後演變成激烈爭辯,有與會者更批評傳統民主派包括民主黨、街工、公民黨等。
區又稱,張崑陽有提到他看過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區庭上稱也有看過該文,並自言有跟戴說其想法「太瘋狂」,他說罷旁聽席傳來冷笑聲。
曾討論是否讓狄志遠參選
區供稱,九龍西的協調會議分別在2020年3月24日及4月26日舉行。第一次會議出席者包括何啟明、劉偉聰,馮達浚、劉小麗和張崑陽等,會中討論政治立場較尷尬的人可否參選,如狄志遠,戴當時回應只要認同五大訴求,便可以參選。
戴提及運用立法會權力
此外,戴指九龍西選區的6席中,民主派最多只可取得4席,出席者則認為可以一個採取寬鬆政策,推薦4張、甚至6張名單,至選舉後期才棄選。此外,會上亦有傳閱「35+ Project」的文件,戴講及可運用立法會權力,否決預算案。
有心理準備未必能做滿4年
區續指,第二次會議出席者大致相若,劉小麗未有出席,該次會議討論派多少張名單參選,出席者認為應投票決定,但不會是4、5張名單。此外,張崑陽在會中提及他留意到戴發表的「攬炒十部曲」文章,戴當時表明要有心理準備,當選者未必能夠完成4年任期,張便回應稱他支持否決預算案。岑子杰謂:「講抗爭邊有人及得上社民連。」又稱涉及民生的議題,如全民退休保障,他會支持。
區曾指戴的想法太瘋狂
區又稱,他也看過戴的「攬炒十部曲」,法官陳慶偉問區何時第一次看到,區稱戴刊登文章不久他已閱讀過,並補充說:「想加個註腳,當我睇到呢篇文章,曾經同佢(戴)講:我話佢嘅想法太瘋狂。」區說畢,旁聽的公眾人士發出冷笑聲。
戴耀廷的「攬炒十部曲」文內提及過的時間表及路線圖。(詳看下圖/資料來源:控方開案陳詞)
新東會近20人出席獨缺林景楠
區之後講及新界東協調會議,2020年4月14日舉行首次會議,出席者有近20人,包括最後有份參與初選的人,唯獨林景楠未有出席。他繼而列出與會人名單,例如:何桂藍、鄒家成、呂智恆、劉頴匡等,另外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羅庭德、羅庭輝、街工代表盧藝賢以及眾多地區人士都有參與。
他指戴有介紹新界東的當選目標、流程、公民投票及棄選機制、舉辦初選論壇等,並重複爭取「五大訴求」目標,但區沒有印象他有否向與會者傳閱「35+ Project」文件。
黃浩銘致電著不要應承否決預算案
新東的第二次會議在2020年5月5日舉行,與會者與首次會議相同。區憶述,當日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曾致電給他說:「陣間開會唔好應承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嘅講法。」區表示他當時不知道會議即將發生的事,因此只向黃表示知悉其說法。不過黃未出席該會,當日社民連由梁國雄的助理陳寶瑩代表出席。
鄒家成爭議字眼變激烈辯論
區續指,其後鄒家成在會議中問戴,為何「35+ Project」文件中,「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這一句子,要使用「積極運用」字眼,而非「會運用」。會議最初只是鄒、戴之間對話,氣氛尚未變得的緊張,後來與會者開始有激烈辯論,更有與會者批評傳統民主派包括:民主黨、街工、公民黨等。
民主黨代表稱無授權處理這問題
此時,林卓廷助理莊榮輝回應稱,民主黨中委會並無授權他處理有關問題;陳寶瑩表示,若果有全民退保等民生項目,社民連便會支持;街工盧藝賢就指,不同意該些批評。鄒繼而提出透過即場投票,決定使用「積極」抑或是「會」,但未有成事。
戴則提議沿用「積極」一詞,並說:「積極都比乜都唔用行前一步。」區理解他當時是:「希望可以寫得彈性少少」。
區認為「會」是較明確的寫法
法官陳仲衡問到,「積極」及「會」之間的分別,打趣地要求區以「積極將案件押後」與「會將案件押後」作為例子解釋,引起眾人發笑。區回應指「會」一字較為確定。法官陳慶偉問到,鄒家成當時意思,是否希望就否決權採納更加明確(definite)的取態?區同意。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表示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