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修例 增加醫委會非業界人士參與
撰文:陳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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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交修訂《醫生註冊條例》草案,增加業外人士參與醫委會;並改善紀律聆訊的機制。另外,考慮到寬限海外醫生來港執業資格,修例建議,有限度註冊醫生的有效期及續期由不多於1年延長至不多於3年。
修訂條例草案將於2月26日刊登憲報,並於3月2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建議修訂部份:
1. 增加業外人士的參與:
* 醫委會業外委員人數由4名增至8名,即總委員由28名增至32名,業外委員佔25%;
* 委任至初步偵訊委員會(偵委會)的業外人士由1人增至2人;
* 委任至健康事務委員會的醫委會業外委員,由1人增至2人。
2. 改善醫委會的投訴處理和紀律研訊機制及提高其效率:
* 在初步偵訊階段,醫委會可以成立多於一個偵委會處理投訴,並容許更多業外人士參與。偵委會的組成、法定人數及運作亦加以修訂,更具彈性;
* 在紀律研訊方面,審裁顧問由14人增至34人,並調整研訊會議法定人數的構成方式;
* 為應付預期增加的個案量,法律支援亦會相應增加。醫委會可委任多於一位法律顧問,以及容許律政司司長委任私人執業的大律師,或律師代表醫委會秘書進行聆訊的法定事務。
3. 便利非本地培訓的醫生到港執業:
* 有限度註冊醫生,註冊有效期及續期由不多於1年延長至不多於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