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控方指泛民提35+目標 戴耀廷:來次真正攬炒 死而後生

撰文:朱棨新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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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名人士涉嫌在2020年策劃民主派「35+」初選,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戴耀廷及區諾軒等,在2020年3月開始提及初選計劃,旨在透過全民投票的方式,提高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的議席,並提到「35+」的目標。其中戴之後更在報章刊登文章,提出推動「攬炒」議程,包括要癱瘓政府等。戴更提到,當街頭抗爭都不能令當權者讓半步,便要「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獲保釋被告及泛民人士到庭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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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初選增泛民議席

控方指,初選的設計旨在透過全民投票的方式,以確定在不同地區或功能組別中,支持率最高的參選人,並派其出選立法會,從而提高泛民主派在立法會中獲得多數席位的機會。認罪的戴耀廷於2019年12月首次提及取得議會控制權的想法,關鍵則奪取在於過半數議席,此後戴耀廷和區諾軒發表不同文章宣傳。

戴耀廷於2020年3月26日曾召開記者會,提及初選計劃。(資料圖片)

被告吳政亨於2020年3月19日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呼籲選民於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給:不支持、不參與或不服從初選的人。

指議會過半屬大殺傷力憲法武器

同年3月26日,戴、區諾軒等人召開以「議會過半」為題的記者會,明確表示獲得立法會多數議席的目的是,取得足夠的籌碼以反制中共,兩人正在進行許多相關協調工作。戴更形容「議會過半」屬「大殺傷力嘅憲法武器」,因立法會議員可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政府回應他們的政治訴求,如特赦示威者、追究警暴、推行雙普選等。

同一時間,戴、區等發起人先後與參選人召開5次協調會議,商討的議題包括:達到「35+」的共同目標、取得過半議席所需數目、參選人需要服從初選結果的承諾 ,以及要如何否決議案。

區諾軒呼籲登記功能界別選民

控方並在庭上亦播放該次記者會的影片,戴提及地區直選目標:六六四四三,也即是新界東和新界西爭取六席、九龍西和香港島可獲四席、九龍東三席。他指若議會過半,便可運用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最終迫使政府回應他們的訴求。而區諾軒則呼籲選民登記成為功能界別的選民。

今早有逾200人在西九法庭外等候旁聽席位置。(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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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抗爭未成要來真正的攬炒

戴之後又發表《攬炒的定義和時間》、《攬炒的時代意義》,主張泛民主派人士在立法會取得多於35個席位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終迫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癱瘓政府。戴又指,當街頭抗爭都不能令當權者讓半步,便要「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戴耀廷等5人為初選組織者

控方又指,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為初選的組織者,並制訂初選的框架;民主動力和香港民意研究所則從中協助,其餘被告均為參選人,按照計劃,初選勝出者將參選立法會,落選者不參選,若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將由落選的Plan B參選人補上。

控方指戴耀廷等5人為初選組織者。(詳看下圖)

至少33名被告簽署了立場聲明書

另至少有33名被告簽署了由鄒家成、張可森、梁晃維起草的「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 抗爭派立場聲明書」,承諾會依從計劃刑事,包括:使用議會權力否決議案,以迫令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不認罪被告中,只有黃碧雲、林卓廷、梁國雄三人沒有簽署。

黃碧雲等3人未有簽立場聲明書。(詳看下圖)

國安法實施後仍舉行初選

及後國安法在港實施,眾被告依舊繼續舉行初選,其中戴、區及趙家賢舉辦合共6場選舉論壇,宣揚其顛覆理念。初選在7月11日至12日舉行,逾60萬人在251個票站投票,74名參選人中,31人包括27名被告當選。

中聯辦曾發文讉責初選違國安法

兩日後,中聯辦發文譴責初選違國安法,但在初選中勝出的參選人,依舊按照計劃向選管會提交提名表格,參選立法會。隨後,何桂藍、鄭達鴻等9名當選的被告遭選舉主任取消資格,6名原本未能出線的參選人,包括楊雪盈以Plan B身份頂替。

港府最終於7月31日宣布,因應疫情延後立法會選舉,以保護公眾利益及公共安全。而選舉主任至今仍未審核眾被告提交的提名表格。

控方又透露,本案主要依賴案中「從犯證人」證供、初選宣傳文章等佐證各被告的罪責,亦邀請法官利用司法認知,考慮連串反修例示威,包括政府於2019年2月宣布修訂《逃犯條例》後,示威者先後於6月12日及7月1日包圍立法會及強行闖入立法會大樓,時任行政長官分別於6月15日及9月4日宣布暫緩及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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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分別為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表示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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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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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