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百科】6個關鍵詞 施政報告33年演化簡史
行政長官每年都會撰寫施政報告,預告未來的施政方針及重要政策。以下是與施政報告有關,但你又未必了解的6件事:
1972年
首份施政報告
施政報告源於殖民地年代。港督麥理浩在六七暴動後,為加強與市民溝通、疏導民怨,在1972年首度向立法局議員解釋及預告政府政策。
總督致辭/
總督施政報告
名字變更
施政報告最初名為Address by the Governor,做法參考英國的Queen's Address,即英女王宣布有什麼法例將提交到議會。立法局最初將之譯為「總督致辭」,到1986年起改稱為「總督施政報告」,英文名稱一直不變。直至九七回歸,香港沿用殖民地做法,改為行政長官施政報告。
2003年:董建華(12,900字)
2015年:梁振英(31,900字)
內容:最短與最長
數到施政報告之最,首位行政長官董建華2003年的施政報告只有12,900字,歷年最短;當中最具爭議的內容是表明會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最長的一份則出自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之手,去年的施政報告長達31,900字,打破歷年紀錄。梁還有另一「創舉」,2014年施政報告題為「讓有需要的 得到支援;讓年青的 各展所長;讓香港 得以發揮」,3句口號洋洋24字,是最長的施政報告主題,教前人望塵莫及。
「致謝動議」
「致謝動議」從何而來?
行政長官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後,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每年均會代表全體議員,動議向行政長官「致謝」。做法同樣承襲自英國,由議員感謝港督對市民的照顧,「主僕意識」濃厚。回歸以後,行政立法分立,特首、議員地位平等,議會不時爭論應否捨棄「致謝動議」,改為立場中性的「本會察悉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甚至表達不滿或遺憾。不過由於涉及修改議事規則,立法會至今仍維持「致謝動議」的形式,但實際上議員是藉致謝動議辯論,發表對政策看法。
2008年
通過致謝動議「罕見」
由議員提出的致謝動議須經分組點票表決,但回歸至今,歷任特首共發表18份施政報告,致謝動議獲原封不動通過的次數,僅得3次,對上一次已是2008年,另有一次來自臨時立法會;還有兩次經議員修訂字眼後獲通過。
10月/1月
宣讀日期一再改
施政報告多數在10月立法年度開始時發表,但在2002年董建華連任行政長官後,以高官問責制需時試行為由,延後3個月至翌年1月才宣讀施政報告;到曾蔭權接任後,回復舊制於10月宣讀施政報告。但到2012年,梁振英上任行政長官後,再度把宣讀施政報告日期改到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