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紀錄不具名惹爭議 政黨意見不一 狄志遠:已安排職員實測
今屆立法會委員會會議紀錄不再以具名方式記錄各議員發言,改用「一名議員」等字眼代替,市民需翻查影片才得知議員發言,做法引起坊間爭議,部份人認為有損議會透明度。
《香港01》向立法會各政黨代表查詢意見,實政圓桌、「C15+」、新思維及「A4聯盟」等認為具名有透明度,方便市民查閱各議員發言,應恢復具名紀錄,其中新思維狄志遠強調立法會透明度是不可退讓及欠協,已安排職員「做實測」,總結經驗後再與秘書處討論。
至於民建聯及新民黨則指出,不具名紀錄可節省秘書人力,影像紀錄已可達到監察作用,其中新民黨主席、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不具名紀錄亦無損問責性。
《香港01》向立法會各政黨代表查詢意見,暫獲7位政黨代表回覆。其中4人認同會議紀錄應具名紀錄,包括「C15+」成員江玉歡、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新思維主席狄志遠及「A4聯盟」成員楊永杰。兩人傾向接受秘書處解釋,認為不具名新安排可減輕人手壓力,包括身兼行會召人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及同為行會成員的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工聯會理事長黃國則稱黨內無一定取向。
認為應具名政黨代表意見:
「C15+」江玉歡:
她希望會議紀錄可具名,認為具名是一種尊重,新議員可透過實名的會議紀錄等,讓市民得悉其參與情況、在立法會的建樹,從而打開知名度,亦保有透明度。她稱相信立法會秘書處已聽到坊間聲音,應該會作出改善,冀保持溝通、有商有量,不希望在會議上高調提出事件。
市民𠲖家成日都話唔知個議員係乜水,新議員都需有透明度同知明度,係基本嘢嚟………具名係一種尊重,我希望同相信秘書處會聽到呢啲聲音,我哋畀啲空間佢哋啦,(具名)做法可讓市民更加掌握議會工作。
實政圓桌田北辰:
他稱應該要具名,每名議員均有紀錄,為在議會上說過的話負責。他指既然有紀錄,即代表有人聽會議,議員每次發言前均由主席點名,理論上在紀錄上加姓名不難。他亦坦言未了解秘書處資源問題,但暫不覺得實名有難處。
你講過嘅嘢要負責,幾時幾日講咗乜都要有得查,有議員講咗乜,記落去有咩問題?有人紀錄即時有人聽,直覺上、理論上加個名唔難,我未了解秘書處資源問題,可能佢哋說服到我,但我暫時諗唔到有幾難。
新思維狄志遠:
他稱曾去信秘書處促具名,強調立法會透明度要百分之一百才有公信力,因秘書處人手不足而犧牲透明度是不可接受。他稱已找職員嘗試做一次會議紀錄,探討當中難點,當有經驗後會與秘書處商討。他說,冀透過與秘書處商討解決問題,不希望在議會糾纏此事,認為是浪費時間。
我表達得好清楚,議會透明度係不能妥協、不能退讓,唔可以因為人手不足而犧牲透明度。
「A4聯盟」楊永杰:
他稱就聯盟立場認為具名紀錄更佳,可方便市民查詢議會資料,亦希望立法會可以恢復具名紀錄,方便檢查。至於個人立場上,他稱得悉秘書處並未因議員人數增加而添人手,認為未來應借助人工智能軟件等協助工作,令紀錄過程更暢順,同時可方便公眾查閱。
具名可以方便市民查詢議會資料,希望立法會可以恢復具名紀錄,方便檢查。
認為秘書處新安排可接受的政黨代表意見:
新民黨葉劉淑儀:
她稱具名與否安排不需行管會討論,可由秘書處自行決定。她稱現時須半年以上才有會議紀錄,既然有人認為影片更快,有需要時可翻查影片、甚至觀看直播了解,毋須文字紀錄,有關做法亦無損議會的問責性。
因為現時會議紀錄半年都出唔到,有人覺得既然有影片,是咪一定要睇紙本?新做法唔影響問責性……我懷疑邊有人睇文件會議紀錄,睇直播咪得囉。
民建聯李慧琼:
她稱民建聯無討論此事,但引述秘書處指議員已加至90人,但秘書處人手無加,認為不具名紀錄是一個綜合考慮,做法合理,因具名紀錄須逐字紀錄,不具名可用撮要代替。她稱秘書處資源涉及公帑問題,新安排是平衡後的考慮,因具名紀錄須花長時間去做。
我覺得係一個綜合考慮,係合理,現時有影片,睇片知邊個講嘢,睇片最透明,又有議員神態,時代進步下影片最透明。
未有取態的政團代表意見:
工聯會黃國:
他稱工聯會暫未有立場,對具名與否無太大一定取向。他認為現時有視像紀錄記下議員發言,但亦認同有具名文字紀錄更方便。他亦指現今資訊發達,不少議員會把自己發言影片放上Facebook,亦一樣有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