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換肝】今年首季僅7宗屍肝捐贈 去年底89人在輪候冊上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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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今年首季屍肝捐贈數目僅7宗。人體器官移植委員委員指,本港每年約有4萬4千人去世,但2015至2016年只收到334人在去世後捐出器官的資料。在好媽媽鄧桂思換肝事件中,社會曾提出降低捐贈者年齡的建議,有委員認為,改動法律必須有充分的討論;若更多離世的人可以捐贈其器官,就可免卻活人受捐贈手術之苦。

鄧桂思首次活肝移植效果不佳,需接受第2次屍肝移植手術。(資料圖片)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副主席黃幸怡今日(22日)在電台節目中提及,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本港每年約有4萬4千人去世,但委員會在2015年至2016年只收到334人在去世後捐出器官的資料。本年第一季屍肝捐贈數目僅7宗。需求方面,截至2016年尾,本港輪候肝臟移植的人士有89人,而等換腎的人更多達2047名。

黃幸怡:若更多逝者捐贈器官 免活人受捐贈手術之苦

好媽媽鄧桂思換肝事件中,社會在等候的過程曾提出降低捐贈者年齡的建議,立法會亦有議員打算提出緊急修訂《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黃幸怡說,若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應該不希望女兒「以身相救」。至於賦予委員會酌情權審批捐贈者在未達法定年齡下捐贈,黃幸怡指,對未有任何細節條文的討論有保留,又反問「若香港下降捐贈者年齡至17歲,日後有捐贈者只有16歲10個月,那到時我們又怎辦呢?」黃說,改動法律需時,亦必須有充分的討論,但如更多離世的人可以捐贈其器官,就可免卻活人受捐贈手術之苦。

委員會2年內審批了7宗沒有任何親屬關係的器官受贈

委員會於2015年至2016年審批了46宗在生無關係人士的器官移植申請,即包括器官捐贈人與受贈人並無血親關係,或雙方的婚姻關係持續少於3年。這46宗個案當中,有7宗個案的器官捐贈人和受贈人沒有任何親屬關係。黃幸怡對其中3宗申請印象特別深刻,包括2宗嬰孩受贈者的親屬都不適合活體器官捐贈,1宗由嬰孩媽媽的運動隊隊友捐贈;第2宗透過社交網絡呼籲後由善心人捐贈。第3宗是去年10月,1名退休校長因急性肝衰竭昏迷,得前下屬副校長的太太捐肝給他續命。當時退休校長身體狀況有可能做不到移植手術,但副校長太太卻表示,即使校長不能接收,亦願意把肝臟贈與其他排在肝臟輪候冊上次位的人士。

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是法定組織,委員包括醫生、社工、律師、區議員等,負責審批在生無血親關係或雙方的婚姻關係持續少於3年的器官移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