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涉1夜4強姦1雞姦妻 辯方指事主受傷因與夫爭電話 底褲亦扯爛
地盤管工涉一夜內4強姦1雞姦分居妻案續審,事主X今(10日)續在高等法院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律師道出辯方案情,指X當晚自願和被告兩度性交,期間享受並投入。被告之後曾用X手機回覆了X一名男性友人,妻為爭奪電話發生糾纏,期間X的底褲被扯爛,她亦因而身上出現傷勢。被告後來發現X電話內有其他男子的照片,遂提出離婚,但要求最後一次性交以留下美好回憶,獲X同意,但被告因大累入睡。X否認辯方說法,強調她在非自願下和被告性交,又謂:「自願唔會打到我咁。」
現年43歲的被告,被控4項強姦和1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案發於2019年9月14日凌晨至早上6時30分,事主X當時39歲。
指X見被告即問:係咪嚟搞嘢
律師道出辯方案情時指,X案發當晚返家時,見被告出現,兩人便進入單位閒談,X問被告:「係咪上嚟搞嘢?」她便穿上絲襪和高踭鞋,然後自願下和被告性交,X亦享受並投入過程。X否認。
性交後一同飲酒抽煙再性交
兩人性交後在客廳飲酒抽煙,之後再入房第二次性交,這次X沒有穿上絲襪和高踭鞋,但指X仍享受和投入,X即回應說:「我被人打到咁,點享受呀?」
為爭奪電話扯爛底褲
律師續指,被告在第二次性交後,在客廳使用X的手機,更稱代替X回覆其男性友人K,K回覆已在酒店「開房」。X和被告在爭奪手機時糾纏,X身上的傷勢也是此時造成,內褲也因此被扯爛,X不禁反問:「點樣爭電話扯爛底褲?」
被告求離婚前最後一次獲X同意
律師續指,被告發現X的手機內有她和K的照片,K更回覆已「開房」,被告問X有何解釋,便提出離婚,X又稱要通知房署,把他從單位的家庭成員名單中剔除。被告提出,兩人一場夫妻,即使分開,也望有一個好的回憶,遂提出兩人最後一次性交,律師指X當時同意,惟被告因太疲倦,提議翌日才性交,之後便入睡。
辯方指,案發時被告未有和X肛交,亦沒有以usb線綁X的手,也沒有以護膚品和爽膚水的樽塞進她的私處。X均否認。
法醫指女事主臉胸及四肢有多處受傷
法醫郭嘉琪供稱,她於2019年9月14日曾替女事主X檢驗,X的臉、胸和四肢有多處瘀傷和擦傷,其中臉部的瘀傷,與X指稱曾被掌摑的說法吻合。X的左手前臂的傷勢,亦與X聲稱曾被電線綁的指控相符,但她未有發現X的肛門有受傷,但她指不能排除X的肛門有新近有被外物插入的可能性。
案件編號:HCCC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