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稱是黑社會辦事人 商人認罪被判囚32個月20日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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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多年前派出臥底警員,到一間芬蘭浴室工作。期間,一名商人涉在浴池稱「啲人當我勝和辦事人無到」。該名商人因此被捕,但本年中未有出席法庭聆訊,警方其後在沙田一酒店拘捕他。他今(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等三罪,連同另一宗亦涉及三合會罪行的案件,共被判囚32個月20日。

被告張仲榮(51歲),報稱商人。他今承認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和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歸押共三罪。辯方求情時指,案中兩次涉及三合會控罪的事件,都不涉及「吹雞」或招攬他人加入黑社會等。第一次事件中,張只是自言自語,在發洩怒氣。

案情指,警方派出臥底警員,到元朗一間芬蘭浴室工作。於2017年1月6日晚上11時許,張怒氣沖沖進入浴池,謂:「有冇攪錯呀」,又指「啲人當我勝和辦事人無到」。

在浴池催促他人辦事 「搵佢出嚟傾架,唔係我打X佢架」

於同年2月9日凌晨,臥底警員在浴池見到張,當時有兩名男子叫張「大佬」,張點頭並回應:「傾唔掂都要搵佢出嚟傾架,唔係我打X佢架....係咪我吔勝和啲人嚟架,跟邊個架佢」,其中男子甲回應:「跟泰國人嗰班」。張再催促兩人:「快啲搞啦,起碼我唔好俾人拉先啦」,甲吩咐男子乙盡快處理,乙回答:「知啦,攪寸哥即係攪我吔勝和」。

張於同年8月被捕,但案件於本年7月7日再訊時,張未有出席聆訊,法庭因此發拘捕令。警方於同月21日,在沙田一酒店內拘捕張。

此外,張仲榮在另一案經審訊後,被裁定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罪成,指張於2016年12月的一個上香儀式中,以和勝和的坐館身份行事。

案件編號:DCCC140、479、6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