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獸交案被告認打記者 聲稱被包圍感迷惑 押後至周五判刑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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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獸交案的男被告,在案件首次提堂後離開法庭時,因被大批記者包圍,聲稱因感迷糊,用右手一拳打一名男記者面部,令該記者即時流鼻血,大批在場採訪的記者見狀即緊追,不讓被告離開,警方事後在法院附近將他拘捕。被告今(18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本案判刑將押後至4月21日,並與人獸交案的判刑一併處理,被告期間須還押。

人獸交案被告鍾連輝承認打記者候判。(資料圖片)

上月承認人獸交行為而被控獸交罪的被告鍾連輝(58歲),另有一項類同的案底,承認今年2月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打傷記者謝榮耀。

案情指,案發時,西九龍法院門外有大批記者正等待被告離庭及拍攝。被告於當天下午1時20分,離開法院,並用外套遮掩頭部,其他記者亦用相機及攝錄機用上被告身邊拍攝,而本案事主謝榮耀則衝到被告前面拍攝,期間被告突撞向謝,二人互相糾纏,被告更用右手拳打謝的臉部一下,謝中拳後跌地,其他在場的記者見狀即叫停被告:「你襲擊人,唔好行」,並有人報警,謝亦跑上前追住被告,但發現被打至流鼻血,謝被送院後,診斷他右鼻孔有撕裂。警方事後在法院附近拘捕被告。

被告稱因驚坐監才未即時認罪

被告警誡下稱,當時沒有打人,只是推開謝的手,因為不想被人影相,而當時離開法院,他感迷糊,又「畀好多記者包圍」,之後便推到一個人,他又指,因為「驚坐監」而沒有即時承認打人。而在場的港台攝影師及蘋果歐陽姓男記者亦在警方擷取的新聞片中認出被告。

案件編號:WKCC 750/2017